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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和后果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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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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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不给抚养费可能面临一系列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1.被起诉追讨抚养费:当一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
比如,会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以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并要求拖欠方支付拖欠的费用。
2.被强制执行:若拖欠方在判决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例如,查封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扣押其银行存款,甚至通过拍卖财产等方式,强制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3.信用受损: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拖欠方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将严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使其在出行时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在消费方面也会受到诸多限制,如不能入住高档酒店等。
4.可能被拘留: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应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如有困难,可协商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小朱多次讨要无果后起诉小李,法院判决小李支付拖欠费用,但小李仍不履行,小朱申请强制执行,小李依旧拒不支付,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起诉小李追讨抚养费合理合法,法院会综合子女需求、双方经济状况等确定抚养费数额,要求小李支付拖欠费用。
2、小李判决后不履行,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查封、扣押其财产来强制支付抚养费是正当的。
3、小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受损是其应承担的后果。
4、若小李情节严重,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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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做代收自首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代他人收取贿赂款项,非疏忽,实为共谋犯罪。若行为人身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以谋私利,即构成受贿罪。自首的法律后果涵盖:减轻或免除处罚,有助于案件侦破和公正审判。因此,自首是对抗犯罪、寻求法律宽恕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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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不给抚养费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和后果
1w浏览2025-01-14
你好,我们的公司面临破产了,我们公司的股东打算破产清算,我想请问下职工债权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职工债权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受理之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随着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实际出发,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除包含上述法律规定的项目之外,还应包括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应享有的其他待遇和经劳动仲裁或者劳动争议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工资,简而言之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报酬。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1994年12月6日由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薪、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报酬等。工资的具体构成参照1990年1月 14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
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工伤事故和视同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致残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生前承担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的亲属所需费用;发生工伤或者工亡事故,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指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缴的个人部分,由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后,企业未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而所欠的费用,包含因此产生的滞纳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仅指欠缴的本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前述款项应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加付赔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主要是指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除本文前述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定义和范围确定之外职工应享有或者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稿费、讲课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交通费、话费补贴等。
经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是指因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劳动者与企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裁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
另外,在破产实务中,还存在职工集资款清偿问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劳动债权的规定,我们认为职工集资款不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但对于职工集资款的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之前,管理人可以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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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探视权,会面临什么后果
10w+浏览2024-07-29
给领导送了两万行贿面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贿2万元的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拘役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本身行贿2万元就很有可能会按照行贿罪定罪量刑,就像是犯罪嫌疑人行贿款项来源于违法所得,或者通过行贿已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行贿数额1万元就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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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不给探视权,会面临什么后果
若未享有探视权的权利人未让对方行使权利,可能导致对方提起法律诉讼。经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后,如拒绝履行探视权责任,将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并可能遭受拘留、罚款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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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的公司面临破产了,我们公司的股东打算破产清算,我想请问下职工债权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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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工伤事故和视同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致残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生前承担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的亲属所需费用;发生工伤或者工亡事故,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指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缴的个人部分,由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后,企业未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而所欠的费用,包含因此产生的滞纳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仅指欠缴的本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前述款项应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加付赔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主要是指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除本文前述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定义和范围确定之外职工应享有或者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稿费、讲课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交通费、话费补贴等。
经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是指因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劳动者与企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裁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
另外,在破产实务中,还存在职工集资款清偿问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劳动债权的规定,我们认为职工集资款不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但对于职工集资款的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之前,管理人可以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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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拖欠严重会面临什么后果
10w+浏览2024-07-29
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会面临何种法律后果
对于未能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父母,不建议进行法律惩处。首选协商解决,若无果,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已婚者可依据离婚协议或调解书、判决书中的抚养条款提起诉讼。若对方违约,可申请法院裁判并强制执行抚养费用。友好协商与法律途径并举是主要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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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抚养费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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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工伤事故和视同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致残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生前承担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的亲属所需费用;发生工伤或者工亡事故,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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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前述款项应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加付赔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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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工伤事故和视同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致残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生前承担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的亲属所需费用;发生工伤或者工亡事故,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指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缴的个人部分,由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后,企业未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而所欠的费用,包含因此产生的滞纳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仅指欠缴的本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前述款项应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加付赔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主要是指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除本文前述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定义和范围确定之外职工应享有或者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稿费、讲课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交通费、话费补贴等。
经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是指因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劳动者与企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裁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
另外,在破产实务中,还存在职工集资款清偿问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劳动债权的规定,我们认为职工集资款不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但对于职工集资款的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之前,管理人可以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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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后果有哪些方面
10w+浏览2024-10-09
没有结婚证不给抚养费会面临何种法律后果
对于未能履行子女抚养义务的父母,不建议进行法律惩处。首选协商解决,若无果,可通过司法程序维护权益。已婚者可依据离婚协议或调解书、判决书中的抚养条款提起诉讼。若对方违约,可申请法院裁判并强制执行抚养费用。友好协商与法律途径并举是主要应对策略。
1w浏览2024-06-30
你好,我们的公司面临破产了,我们公司的股东打算破产清算,我想请问下职工债权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职工债权范围是什么这个问题,回答如下: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是指破产企业在破产受理之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随着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权益的实际出发,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除包含上述法律规定的项目之外,还应包括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应享有的其他待遇和经劳动仲裁或者劳动争议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工资,简而言之就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报酬。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1994年12月6日由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薪、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报酬等。工资的具体构成参照1990年1月 14日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
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是指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企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有关费用。主要包括发生工伤事故和视同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致残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职工生前承担抚养、赡养、扶养责任的亲属所需费用;发生工伤或者工亡事故,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有关费用。如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是指按照《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应缴的个人部分,由企业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后,企业未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而所欠的费用,包含因此产生的滞纳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破产企业欠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所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仅指欠缴的本金。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以及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前述款项应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加付赔偿金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劳动者按照国家政策、劳动合同、企业制度可以享受的其他待遇主要是指按照1990年1月14日由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除本文前述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债权的定义和范围确定之外职工应享有或者可以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住房公积金、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稿费、讲课费、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交通费、话费补贴等。
经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确认应由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是指因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劳动者与企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裁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和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的有关费用。
另外,在破产实务中,还存在职工集资款清偿问题。根据新《企业破产法》关于职工劳动债权的规定,我们认为职工集资款不属于职工劳动债权。但对于职工集资款的清偿在新《企业破产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出台之前,管理人可以结合破产企业的实际状况,从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保护破产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五十八条规定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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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会面临牢狱之灾吗
10w+浏览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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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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