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姻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子女抚养 最新修订 | 2025-01-15
649浏览
方晓侯团队律师
方晓侯团队律师在线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执业:5年主办律师
咨询我
专业处理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子女抚养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子女抚养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抚养方式,比如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以及抚养费的具体金额等相关事宜。
双方可以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工作安排以及孩子的生活习惯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商讨。
2.要是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就会介入。
法院会依据子女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例如,会综合考虑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教育资源等条件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从而判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
3.抚养费的涵盖范围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
通常情况下,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其数额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支付方的收入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4.抚养关系并非一成不变,当一方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时,抚养关系可能会变更。
若一方要求变更,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种变更对子女的成长是有利的。
5.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
总之,婚姻中孩子的抚养问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保障子女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未成年子女小静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小静随自己生活,小李则认为应跟自己,双方对抚养费金额也协商不成,且之后小朱想变更抚养关系,小李不同意,小朱探望小静时小李也不协助。

案情分析: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小朱和小李应结合自身经济、工作及小静生活习惯协商抚养事宜,但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介入,依据小静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
2、抚养费涵盖生活费等,未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数额要考虑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
3、抚养关系可变更,小朱要变更需证明对小静成长有利。
4、小朱有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子女抚养案件·推荐文章

宿迁188****55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8****874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86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1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3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8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0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0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8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2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5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8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4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0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6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156****439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226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76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事实婚姻的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事实婚姻的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应当优先于条件优越一方,不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应当跟随母亲生活,夫妻离婚对子女仍然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孩子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1w浏览2025-01-15
夫妻双方可离婚没有什么争议,但是现在有个四岁的孩子,我们俩谁都不肯让掉抚养权,那么婚姻法抚养权问题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3.2k浏览
婚姻纠纷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婚姻纠纷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涉外婚姻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跨国婚姻子女抚养权裁决,法院会权衡子女年龄、身心状况、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尊重子女意愿。若子女长期定居某地,法院会考虑其影响。通常,能为子女营造更稳定有利成长环境的家长,更可能获得抚养权。
1w浏览2024-09-22
夫妻双方可离婚没有什么争议,但是现在有个四岁的孩子,我们俩谁都不肯让掉抚养权,那么婚姻法抚养权问题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3.2k浏览
婚姻法孩子抚养问题有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离婚,离婚率也随之增加,我们国家的婚姻法也在不断地改进,那么婚姻法孩子抚养问题有哪些内容?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会因此而改变,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是根据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来决定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1w浏览2025-01-08
夫妻双方可离婚没有什么争议,但是现在有个四岁的孩子,我们俩谁都不肯让掉抚养权,那么婚姻法抚养权问题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3.2k浏览
没领证孩子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涉外婚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涉外婚姻破裂,子女抚养权裁定要综合考虑子女年龄、意愿、父母抚养能力等。双方能达成共识按共识,不能则法官依实际判。实际中法院多把监护权给能提供更稳定有利环境的家长,以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1w浏览2024-09-20
夫妻双方可离婚没有什么争议,但是现在有个四岁的孩子,我们俩谁都不肯让掉抚养权,那么婚姻法抚养权问题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3.2k浏览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的
1w浏览2025-01-13
夫妻双方可离婚没有什么争议,但是现在有个四岁的孩子,我们俩谁都不肯让掉抚养权,那么婚姻法抚养权问题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3.2k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35****547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521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922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7****411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655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56****692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