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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写子女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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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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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婚内买房写子女名字,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①从房产登记角度分析,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这就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子女,而非夫妻二人。
因为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它明确了房产的归属主体。
②当夫妻双方在婚内决定购房,并明确表示此房是为子女购置的,同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
比如,夫妻双方可能会签署相关的赠与协议,明确表达赠与的意愿。
③然而,若购房时没有明确约定是赠与子女,只是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就极有可能引发争议。
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房产归属
一般而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像购房款的来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以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口头或其他形式的约定等,从而确定该房产究竟归谁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内买房写了女儿小静的名字,后二人闹离婚,对该房产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则认为应归女儿小静。

案情分析:

1、从房产登记角度,房产登记在小静名下,依据公示公信效力,法律层面上该房产所有权归小静,而非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
2、若夫妻购房时明确表示是为小静购置且有赠与协议等,此行为视为对小静的赠与,房产应归小静。
3、若购房时未明确约定是赠与小静,离婚时产生争议,需综合购房款来源(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判断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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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写子女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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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没写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若产权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表示房子为出资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自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证据证明房子是给夫妻一方的。如果产权证上只写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则表示该套房产为父母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双方有协议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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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买房写子女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1w浏览2025-01-18
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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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写女方名字
10w+浏览2023-09-14
男方付首付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男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若双方书面约定为共同财产,则按约定处理。若婚礼后未登记,男方有权要求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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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买房写一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1w浏览2025-01-13
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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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10w+浏览2024-07-31
男方付首付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男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若双方书面约定为共同财产,则按约定处理。若婚礼后未登记,男方有权要求返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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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买房可以写一方名字吗
婚内购房,无论产权证上只载一人名,只要在婚姻期间购置,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用个人财产购房且产权明确,房产为个人所有。为规避风险,建议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权益。
1w浏览2024-04-27
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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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买房写女方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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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子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在婚前置办房产时将女方列为户主的情况通常被界定为共有财产。如若夫妇间的任一方于婚前购置房产,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还款且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有仅此一人姓名的话,那么这项房产应认定为单独所有且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对此行使分割权益。然而,假设在举行婚礼之前购房并将指定一方列为户主,但在婚姻存续期间增添了另一方作为户名,那么这栋房产便会被判定为共享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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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买的房子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对各自财产归属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两人结婚而自动变成共同财产,如果婚后买房用的全是一个人的婚前财产或由其父母提供资金,那么这个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只是变换了婚前个人财产的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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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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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买房写女方名字
10w+浏览2023-09-20
男方付首付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男方出资支付房屋首付款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时,这一行为可被视为对女方的无偿赠予。在此情况下,该房屋的首付款应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偿还义务,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所偿还的贷款部分则应当被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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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内买房没写妻子名字怎么办
1w浏览2025-01-13
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婚内买房只写男方名字房子是共同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是无力保护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5,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律达网: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另外,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有父母的名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2,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
其次,明确产值,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即房屋价值,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3,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6,子女离婚后,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7,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尚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还有子女的名字;
(3)购买经济适用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一般的做法是,
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对此,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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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写女方名字2023年
10w+浏览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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