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在公司内的食堂吃饭摔断腿算不算工伤根据最新劳动法,请各位律师帮忙回答下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如何界定:对于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理解为既包括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单位要求加班加点的时间,也包括为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对于工作场所的认定,凡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如单位提供的工间休息场所、卫生间等均应视为工作场所;对于工作原因,既应考虑职工本人的工作原因,也应考虑因单位设施或设备不完善、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午餐时间可视为工间休息时间,食堂可视作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受伤的原因是因为单位提供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在食堂用午餐的行为和工作具有相关性。因此,依据《条例》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