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债不还我起诉了,胜诉,对方不服反诉了,咋办?
[律师回复] 你对方,已经胜诉,案子已经结束,不存在反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被告提出反诉,人民应当合并审理。所以说,依照规定,反诉的期限是案件受理后到法庭辩论结束前。你说的可能是一审胜诉后,对方不服上诉了,上诉到上一级人民了吧如果是上诉的话,你是被上诉人,你应当针对对方上诉的理由进行答辩,因为二审审理只限于上诉请求,只对当事人不服的进行审理。这是法律规定的基本程序,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