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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超过三年还可以起诉吗

#诉讼管辖 最新修订 | 2025-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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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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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医疗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这个三年,是从咱们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遭受到侵害的时候开始计算的。
不过,如果超过了三年才去起诉,那可不能一概而论,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是出现了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这种情况,诉讼时效就可以重新计算。
就好比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里,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像地震、洪水之类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或者其他障碍导致没法行使请求权了,这时候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而从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原因消除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接着计算。
另外,要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等情况,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或者相关程序结束的时候起,诉讼时效期间就又重新开始计算。
所以,可不能简简单单地说超过三年就绝对不能起诉,一定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案情回顾:

小许因身体不适在小李所在医院治疗,治疗后病情未好转。
三年后小许怀疑是医院治疗失误,欲起诉医院。
但医院称诉讼时效已过,不应受理。
小许则主张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时,因当地突发洪水,自己被困无法行使请求权,应适用诉讼时效中止,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医疗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晓或理应知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
2、本案中,若小许能证明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洪水这一不可抗力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将中止,待阻碍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并非超过三年就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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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三年的医疗纠纷还能起诉吗
超过三年的医疗纠纷还能起诉吗?超过3年依旧可以起诉。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并不是从医疗行为发生或纠纷发生时开始起算,而是从患者或家属知道受到损害时开始起算,这个损害一般是指治疗及康复期结束后的损害结果或死亡,以及因治疗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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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医疗纠纷律师
10w+浏览2024-11-29
医疗纠纷超过一年有效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医疗纠纷超过一年有效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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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即便超过一年仍有效,因相关诉讼时效长达三年。若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则按特定条款处理。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及义务人承担责任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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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医疗纠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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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超过一年怎么起诉
1w浏览2025-01-31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医疗纠纷赔偿标准,医疗纠纷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赔偿多少有哪些规定?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出台的医疗事故标准,例举的情形是医疗事故中常见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并且该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也就是说,如果由于患者及其家属是由于“工伤事故”来医疗机构求诊、治疗,并且发生“医疗纠纷造成伤残的”其伤残标准可以作为日后,与所在单位要求“工伤待遇”的依据和标准。两者的鉴定标准是相同的,可以通用。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 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 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 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对于因医学科学的技术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需要明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程度的,应当交由市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进行审核并逐级报告 1、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 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②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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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如何处理,怎么区分医疗纠纷三级
10w+浏览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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