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情感纠纷欠款需要什么证据

#欠款追讨 最新修订 | 2025-02-21
815浏览
李超律师
李超律师在线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365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欠款追讨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欠款追讨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欠款追讨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借条欠条很关键,欠款金额还款期,直接证据别小看。
2.转账支付有记录,转账凭证能证明,欠款事宜靠它行。
3.聊天工具约欠款,聊天记录可作证,保存完整防篡改。
4.证人目睹或知晓,证人证言辅助用,欠款事实能证明。
5.录音录像要合法,适当情况记录佳,增强证据证明力。
收集证据需注意,真实合法关联性,可能的话找律师,获取准确法律议。

案情回顾:

小李向小朱借款5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款,小李出具了借条。还款期至,小李却称已还清欠款,小朱否认,双方起争执。小朱提供了当时的转账记录,以及两人关于欠款事宜的完整聊天记录。此外,小胡目睹了小李借款过程,愿出具证人证言。小李则质疑这些证据的效力。

案情分析:

1、借条明确了欠款金额与还款期,是关键直接证据。转账记录能佐证借款事实,聊天记录保存完整也具有证明作用。
2、小胡作为证人,其目睹借款过程,证人证言可辅助证明欠款事实。只要证据具备真实、合法、关联性,就能作为定案依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欠款追讨案件·推荐文章

扬州135****11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67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70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06人选择咨询律师
360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情感纠纷欠款需要什么证据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3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6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3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2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3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4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5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2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6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7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81****892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88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98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我舅舅跟妻子离婚了,两人有一个孩子,舅舅想抚养可是女方不同意,请问孝感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7w浏览
感情纠纷要哪些证据(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10w+浏览2024-02-28
我舅舅跟妻子离婚了,两人有一个孩子,舅舅想抚养可是女方不同意,请问孝感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7w浏览
情感纠纷起诉需要多久解决(经济纠纷起诉要多久)
10w+浏览2024-03-05
我舅舅跟妻子离婚了,两人有一个孩子,舅舅想抚养可是女方不同意,请问孝感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7w浏览
感情纠纷起诉需要多久解决(经济纠纷起诉要多久)
10w+浏览2024-02-28
我舅舅跟妻子离婚了,两人有一个孩子,舅舅想抚养可是女方不同意,请问孝感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7w浏览
情感纠纷立案需要准备什么(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
8.2w浏览2024-03-04
我舅舅跟妻子离婚了,两人有一个孩子,舅舅想抚养可是女方不同意,请问孝感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7w浏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有哪些
10w+浏览2023-09-26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沭阳177****293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34****633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901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0****308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297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78****42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