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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家庭暴力 最新修订 | 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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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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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通常分手后一般不可主张精神损失费。
仅在有法定情形时,像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致另一方受精神损害,才可请求精神损失费。
主张精神损失费需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对方有上述过错及自身受精神损害。
其数额通常依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综合确定。
若只是普通感情纠纷致分手,通常难以得到精神损失费支持。

案情回顾:

小李和小丽恋爱一段时间后分手,小李认为小丽在恋爱期间对自己态度冷漠,给自己造成了精神伤害,遂向小丽主张精神损失费。小丽则认为这只是普通的感情纠纷,不存在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费的情况,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通常分手后一般不可主张精神损失费,仅在对方存在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另一方精神损害时才可请求。在此案中,小李并未指出小丽存在此类法定过错行为。
2、主张精神损失费需提供充足证据,且数额依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综合确定。小李若不能提供有效证据,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因其属于普通感情纠纷致分手,通常难以获得精神损失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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