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反诉材料交给谁

#办案流程 最新修订 | 2025-02-25
240浏览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89人
专业处理办案流程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办案流程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办案流程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反诉材料一般需交给受理本诉的法院。
一审程序里,要向一审法院提交反诉材料;
而在二审程序中,则应向上诉审法院提交。
2.提交反诉材料时,得按照法院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像反诉状以及证据材料等,还得注明反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3.同时,一定要留意反诉的提起时间等规定,千万不能因超过法定时间而使反诉不被受理。
总之,将反诉材料交给受理本诉的法院,是较为常见且规范的做法,能保障反诉程序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李起诉小胡侵权,法院受理本诉进入一审程序。小胡欲提起反诉,却在提交反诉材料时产生疑问,不清楚该交给哪个法院。他认为可自行选择其他法院提交,而小李则主张应交给受理本诉的一审法院,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一审程序中,反诉材料通常应交给受理本诉的一审法院,这是规范做法,有利于保障反诉程序顺利推进。小胡认为可随意选择其他法院提交的想法缺乏法律依据。
2、提交反诉材料时,小胡还需按法院要求准备如反诉状、证据材料等相关文件,并注明反诉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同时要留意反诉提起时间规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办案流程案件·推荐文章

无锡188****48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59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203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16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反诉材料交给谁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5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0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3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4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1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0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6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1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152****95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270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4****55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取保候审材料交给谁
取保候审材料由犯罪嫌疑人和其辩护律师向相关司法机构递交,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具体视案件管辖而定。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保证书、身份证明等文件。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以助司法机构审查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反诉材料交给谁
1w浏览2025-02-25
反诉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诉是什么意思 反诉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当事人的权利】: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理解:本条是关于当时人对自己和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同时规定了被告反诉的权利。根据该条所处的章节地位,适用系统解释方法,体现出反诉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即反诉具备一种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对抗性,因此,反诉的的功能之一在于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即要构成反诉,其目的必须具有对抗本诉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反映出,反诉的主体是本诉被告,但仅就该条来讲,只能说明本诉被告是一个合格反诉的主体之 一,并没有否认其他主体作为反诉主体的资格。 二、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存在,也能够作为的案件由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一并审理裁判。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三、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6w浏览
取保候审交材料给谁交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申请对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申请人需提交合法性证明文件,并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鉴于案件具体情况不同,建议与办案司法机关沟通以获取详细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交材料给谁
向决定实施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递交相关申请资料乃是惯例之事。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归属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是人民法院。 假设该决策源自公安机关,那么提交的材料应送至公安机关手中;若决定权归属于检察院,则应将材料送达检察院处。 当然,若法院做出了决定,便应将材料送往法院。
1w浏览2024-07-25
反诉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诉是什么意思 反诉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当事人的权利】: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理解:本条是关于当时人对自己和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同时规定了被告反诉的权利。根据该条所处的章节地位,适用系统解释方法,体现出反诉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即反诉具备一种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对抗性,因此,反诉的的功能之一在于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即要构成反诉,其目的必须具有对抗本诉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反映出,反诉的主体是本诉被告,但仅就该条来讲,只能说明本诉被告是一个合格反诉的主体之 一,并没有否认其他主体作为反诉主体的资格。 二、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存在,也能够作为的案件由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一并审理裁判。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三、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6w浏览
取保候审的材料交给谁
取保候审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通常需要交给具体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机构进行详细审查。比如,在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中,提交的材料要送去给该执法部门审批;而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相关材料需要交到检察院审理;同理,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相关的证据和证明材料也要交到该司法机构,这样才能保证案件公正判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材料交给谁
取保候审材料由犯罪嫌疑人和其辩护律师向相关司法机构递交,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具体视案件管辖而定。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保证书、身份证明等文件。确保资料完整、准确,以助司法机构审查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1w浏览2024-06-04
反诉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诉是什么意思 反诉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当事人的权利】: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理解:本条是关于当时人对自己和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同时规定了被告反诉的权利。根据该条所处的章节地位,适用系统解释方法,体现出反诉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即反诉具备一种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对抗性,因此,反诉的的功能之一在于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即要构成反诉,其目的必须具有对抗本诉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反映出,反诉的主体是本诉被告,但仅就该条来讲,只能说明本诉被告是一个合格反诉的主体之 一,并没有否认其他主体作为反诉主体的资格。 二、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存在,也能够作为的案件由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一并审理裁判。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三、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6w浏览
材料款债务起诉书交给谁?
材料款债务起诉书交给审理法院,因为目前关于材料款存在着一些长时间欠款未还这种情况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必须要将所提交的书面材料给人民法院,这样的话才能够进行诉讼活动。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取保候审材料交给谁
1w浏览2024-12-20
反诉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诉是什么意思 反诉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当事人的权利】: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理解:本条是关于当时人对自己和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同时规定了被告反诉的权利。根据该条所处的章节地位,适用系统解释方法,体现出反诉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即反诉具备一种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对抗性,因此,反诉的的功能之一在于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即要构成反诉,其目的必须具有对抗本诉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反映出,反诉的主体是本诉被告,但仅就该条来讲,只能说明本诉被告是一个合格反诉的主体之 一,并没有否认其他主体作为反诉主体的资格。 二、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存在,也能够作为的案件由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一并审理裁判。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三、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6w浏览
非吸取保候审材料交给谁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取保候审申请需要提交到负责案件的主管部门,比如公安或者检察院。取保候审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在保证审判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能保障被告和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程序公正与人权保障的并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交材料给谁交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任一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若符合条件,相关机关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实践中,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取保候审,而保证金或保释金通常由当事人或家属承担,并交予公安机关。
1w浏览2024-06-21
反诉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诉是什么意思 反诉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51条【当事人的权利】: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理解:本条是关于当时人对自己和对方诉讼请求的权利,同时规定了被告反诉的权利。根据该条所处的章节地位,适用系统解释方法,体现出反诉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联,即反诉具备一种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对抗性,因此,反诉的的功能之一在于对抗原告诉讼请求的。即要构成反诉,其目的必须具有对抗本诉原告诉讼请求。同时反映出,反诉的主体是本诉被告,但仅就该条来讲,只能说明本诉被告是一个合格反诉的主体之 一,并没有否认其他主体作为反诉主体的资格。 二、反诉的特征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存在,也能够作为的案件由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能使本诉失去意义,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大多关于反诉特征的归纳,没能把反诉的特征与反诉的条件区别开来,把提起反诉的条件看成了反诉的特征,这给界定反诉的特征带来了很大的局限性。如前所述,反诉是一种的特殊之诉,因此应当将“反诉”和“本诉”加以参照,找出“反诉”不同于“本诉”之处,作为反诉的特征——即反诉与本诉在发动条件上完全不同。除此之外,反诉的最大特点应该在“反”上,这里的“反”揭示了反诉与本诉发生时空的不可逆性,也就是说,只有先存在本诉,反诉才有发生的可能,反诉对本诉在这点上具有依赖性。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反诉之所以在本诉程序中提起,其目的就在于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以达到维护其自身利益的目的。反诉的请求与本诉的请求相对立,反诉借助本诉的诉讼程序进行,一并审理裁判。 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对一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三、反诉的条件 反诉必须符合民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119条规定: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20)3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6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56****754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81****903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1****652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0****30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8728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2****680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