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4年,孩子不到2岁,现居住在以男方父亲为户主的房子。但婚后以男方名字购得一处房子一直让男方父母居住。房贷也由男方及男方妹妹各自一半还款。在未通知女方的情况下,男方家立遗嘱将此房子平分于男方兄妹二人。自孩子出生男方就一直没支付过孩子的奶粉钱及买衣服玩具的费用,说钱全部还贷款了。其中出手还打过女方,感情不是很稳定。现在男方因触犯法律被警方拘留,女方想起诉离婚。现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1.孩子是否应由女方抚养2.现居住地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女方无权问及。但婚后购置的房子是否有女方的一半而非四分之一
[律师回复]
1,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3,现在居住的房屋要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男方名字,那么要看房屋是何时购买,婚后购买的话你有权要求分割,与谁是户主无关。
4,此外,婚后购买的另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遗嘱无效,你有权要求分割。
5,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6,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且男方已经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