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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被执行不还利息可以吗

#个人债务 最新修订 |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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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刘巍律师在线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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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欠款被执行需支付利息。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这能保障债权人权益,惩罚逾期行为。
2.若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明确约定不付利息,在符合法律规定和解条件时,就可不必支付利息。
但若未达成此协议,被执行人就应依法律规定支付利息。
3.综上,欠款被执行一般需付利息,不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且合法的话,可不用支付利息。

案情回顾:

小胡向小丽借款5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小胡却未还钱。小丽将小胡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小胡偿还欠款。进入执行阶段,小胡仍未按时履行义务。小丽要求小胡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小胡则称自己并非故意拖延,希望不支付利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小胡未按时履行,正常应支付利息。
2、若在执行中,小胡和小丽达成和解协议且明确约定不付利息,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和解条件,那么小胡可不支付利息,否则就应依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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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欠款利息怎么算?
被执行人欠款利息应当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来进行计算的,根据我国法律当中的规定,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就不受到法律保护了。被执行人欠款利息怎么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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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中止执行利息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中止执行利息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执行利息怎么办
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利息,不会因为执行暂时中止,而停止!中止执行只是暂时停止了执行,案件并未完结,所以利息仍然计算,仍然依据判决书确定的利息计算方式计算。
现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第一款
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第103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
第104条.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105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案件中止后,除非作为法人的被执行破产,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
(一)~
(四)项规定之一的条件,不管中止过多少年,没有规定可以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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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欠款有利息吗
在执行债务时,法院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因未及时还款而产生的利息损失,包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计算方式应遵循相关公式。因此,强制执行债务时,应当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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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中止执行利息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中止执行利息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中止执行利息怎么办
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利息,不会因为执行暂时中止,而停止!中止执行只是暂时停止了执行,案件并未完结,所以利息仍然计算,仍然依据判决书确定的利息计算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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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第一款
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第103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再审的案件,执行机构根据上级或本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
第104条.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105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第六项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案件中止后,除非作为法人的被执行破产,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
(一)~
(四)项规定之一的条件,不管中止过多少年,没有规定可以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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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欠款会执行利息吗?
法院强制执行欠款可以要求执行利息。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可以要求对方在没有执行的过程中欠款产生的利息的偿还,包括债务的利息还有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等,根据公式来计算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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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中止执行利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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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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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案件中止后,除非作为法人的被执行破产,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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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欠款利息?
若是想要强制他人支付利息,可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可以要利息,若是生效法律文书并没有规定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利息,那么通常就不需要履行支付利息的义务。对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欠款利息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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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强制执行欠款有利息吗?
强制执行欠款是有利息的,只要被执行人未按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就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到债权人的利益。遇到强制执行欠款有利息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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