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的奶奶最近得了重病,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但是她奶奶立下了两份遗嘱,让她的子孙都非常的不解,也不知道应该在呢么处理,请问,老人先后立两份遗嘱,到底哪一份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如果同样效力的遗嘱,通常是以时间的先后作为界定的,当然,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有法律效力。
父母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将个人房产处分给四个子女,是允许的,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遗嘱,该房产由四个子女继承,另一个子女就不能继承了。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