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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能否撤销民事行为无效

#合同效力 最新修订 |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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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律师
李朝律师在线
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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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第三人无法直接撤销无效的民事行为
民事行为的无效一般由法律规定的特定主体来主张,像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
因为第三人与该民事行为的无效通常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也没有法定的撤销权
2.不过,要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该无效民事行为受损,且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况时:
第三人能够通过诉讼等方式,请求法院确认该民事行为无效,同时要求恢复自身合法权益。
3.总之,第三人一般不能主动去撤销民事行为无效,但在特定情形下能够借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即第三人要先看自身权益是否因无效民事行为受损,若受损且符合条件,就可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自己,而不是随意直接撤销民事行为的无效状态。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恶意串通,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小何名下的房屋低价卖给小李,目的是转移财产以逃避对小胡的债务。小胡发现后,认为该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小何与小李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小何和小李则认为小胡作为第三人,无权干涉他们之间的合同。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第三人无法直接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无效多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等特定主体主张,因为第三人通常与无效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定撤销权。
2、但本案中,小何和小李恶意串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小胡的合法权益,小胡作为受损害的第三人,符合特定条件,有权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并恢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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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能否撤销民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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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善意第三人撤销权无权处分?
1、善意第三人制度的设立本来就是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善意第三人享有撤销权,那么善意第三人制度存在的价值就没有了2、善意第三人在此种情况下,可直接取得所有权。所以,没有撤销权存在的法律基础。故法律对此没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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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第三人能否撤销民事行为无效
1w浏览2025-04-01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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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能否起诉撤销无效合同
10w+浏览2023-09-12
无独三能否提第三人撤销之诉
无独自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三人没有独自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跟当事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的,因为一些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没有参加诉讼,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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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法律上第三人能否撤销民事行为
1w浏览2025-03-14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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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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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第三人撤销权
10w+浏览2024-11-11
无独三提第三人撤销之诉可以吗?
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第三人撤销之诉,他针对的就是在一个诉讼案件中,虽然当事人他没有出庭,也不是原被告双方,但是他是和这个案件有关的第三方独立请求权相关当事人,如果他不是独立的第三人,他当然是不能够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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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债权人能否撤销第三人的相关行为
1w浏览2025-03-30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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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可否撤销的合同
10w+浏览2023-09-10
为何先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涉及到除原告和被告的第三人。所以针对于法院来说,会先行进行审理,第三名撤销之诉,以便保证涉及到第三人的案件是属实判决,如果第三人认为该判决有误的,发发因为是会对第三人判决进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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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第三人怎么办
1w浏览2025-04-09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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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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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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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可否要求撤销合同
10w+浏览2023-09-07
无独三能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能够成为原诉讼中具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符合法定条件下按照程序均有权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对于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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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能撤销受第三人胁迫与不知情的对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吗
能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受第三人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使对方不知情,被胁迫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w浏览2024-09-22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法律上当然无效并确定不发生效力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法律上的无效和不发生效力,是指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而不是说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共有七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因行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
(1)在撤销前,其效力已发生,而且未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行为为条件。
(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为之,非撤销权人不得主张其效力消灭;
(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的自由,撤销权人可以撤销其行为,也可以通过承认的表示使撤销归于消灭。(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的开始,即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主要有两种:
(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另外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之下订立的合同,受害方也可以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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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可否要求撤销合同
10w+浏览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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