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2025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交通肇事 最新修订 | 2025-07-01
3.2k浏览
韩旭主任律师
韩旭主任律师在线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219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交通肇事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交通肇事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交通肇事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按现行法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人逃避责任逃跑,让被害人没得到救助而死。
2.法院量刑会综合各种因素,像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赔偿情况等。
自首立功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积极赔偿获谅解,量刑也会酌情考量。
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法定刑起点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判罚要结合实际案情。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小胡受伤倒地。小朱因害怕承担责任,未对小胡进行救助便驾车逃离现场。小胡因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事后,小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小胡家属的损失,取得了家属的谅解。但检方认为小朱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依法严惩;小朱及其律师则认为应考虑其自首和积极赔偿等情节从轻处罚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逃逸致人死亡”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小朱在撞人后逃离现场致小胡死亡,符合“逃逸致人死亡”情形,法定刑起点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院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小朱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些情节可在量刑时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判罚需结合实际案情确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镇江156****942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402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6****952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17人选择咨询律师
35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25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一键咨询
  • 154****2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5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0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7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6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3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1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2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3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7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1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0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35****120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521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475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要是交通肇事逃逸并且导致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不过此时情节不同,起刑点为7年有期徒刑,而最高为15年有期徒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后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如何量刑
1w浏览2025-03-18
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定,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定罪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4.3w浏览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第三档法定刑,就是说交通肇事罪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1、属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情节的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即交通肇事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办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涉案者需立即报案、保护现场、救治伤员并拨打急救电话。 警方将迅速调查、判定责任、追捕逃逸者并制裁。 如涉嫌交通肇事罪,警方将立案侦查并刑事诉讼。 未构成犯罪者,罚款二百至二千元及十五日以内行政拘留;构成犯罪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者判七年以上。
1w浏览2024-04-24
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定,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定罪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4.3w浏览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逃逸判多久
1w浏览2025-02-19
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定,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定罪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4.3w浏览
车祸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车祸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1)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肇事后,并且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且撞了人。(2)被害人的死亡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被害人死亡是由于逃逸行为而造成的,被害人的死亡除交通行为导致外,未介入其它的因果关系和条件。
1w浏览2025-01-27
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定,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定罪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4.3w浏览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肇事逃逸导致他人死亡,行为人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这种逃避法律责任、置他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更导致伤亡人数增加和财产损失。对于此类严重罪行,法律将严惩不贷,以维护社会公正和人民安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逃逸致人死亡会判死刑吗
逃逸致人死亡一般是交通肇事罪最严重情节,通常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非大概率判死刑。是否判死刑要综合考量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因该犯罪未达极严重程度,多数案件罪犯不会被判死刑。
1w浏览2024-10-10
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定,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如何定罪的 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新增加的 第三个罪刑阶段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理论界与实践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其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第二,“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 第三,是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罪量刑是否要以逃逸行为之前的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为必要前提, 第四,是“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的情况。下面笔者将对以上问题作出详细论述。 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 关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内容,学界主要有四种观点: 其 一,认为属于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罪后表现,其行为与罪过均与前两个罪刑阶段相同,只是情节不同,因而规定了更重的法定刑,属于情节加重犯; 其 二,认为是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其 三,认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第 一、行为人违章肇事后,为逃避罪责,急于逃窜,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 第 二、行为人肇事后,遵守了 第一次违反的注意义务,但疏忽了其他的注意义务,而这一疏忽造成了 第二次肇事,致使前次肇事受害者之外的其他人死亡。 其 四,“因逃逸致人死亡”因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即事实上发生了二次交通肇事: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二次交通事故中被害人死亡。 笔者认为,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应当 首先从立法意图和立法技术层面来考虑。 首先,刑法增设的这一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司法实践同犯罪作的实际需要。从司法实践有关交通肇事罪的调查结果显示来看,几近50%的肇事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罪责而逃逸,使被害人因此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死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也给公安交警部门的侦查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腐化了社会善良的风俗,而且直接造成了不必要的更大的损失,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此类状况的发生,立法者认为有必要对于逃逸的行为人予以加重处罚,并基于此,在交通肇事罪中增设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三个罪刑阶段。所以从立法者的本意来看,逃逸致人死亡应该是指那些肇事者因为害怕承担罪责,而驾车逃窜,以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情形。 其次,从立法技术上看,交通肇事罪共分为三个罪刑阶段 其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三个罪刑阶段分别以以分号相隔,法定刑的立法模式也是衔接型中的由轻到重的递进方式。可见立法者认为这三个罪刑阶段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由轻到重。  同时这三个罪刑阶段中两次出现“逃逸”,其中,第二个罪刑阶段要求交通肇事后逃逸,在司法解释中将其进一步明确为逃逸之前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侧重点在于强调肇事后逃逸这一行为,以之作为加重法定刑的情节。而第三罪刑阶段中的逃逸并未要求“交通肇事后”,司法解释也只将其具体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也没有明确这里的“逃逸致人死亡”是否要求其之前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此,我们既可以理解为这有可能是基于立法力求文字简洁的考虑,而默认了此中的逃逸要求有交通肇事罪为前提,也可以认为立法者认为此处是否要求前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重要,因为此处的侧重点在于逃逸这一行为导致的被害人死亡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也就是说,因为有了这样一种严重的后果,才有必要将对逃逸这样行为的处罚法定刑提到更高的档次。
4.3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常州188****355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35****79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654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78****31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7534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80****34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