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故意伤害的判决书能否发给被害人

#暴力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7-23
6.4k浏览
陈晓伟律师
陈晓伟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5.0分服务:2136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暴力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暴力犯罪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暴力犯罪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依据法律,故意伤害判决书需发给被害人
判决宣告一律公开,当庭宣判的5日内送达当事人与检察院,定期宣判的宣告后立即送达。
2.被害人属于当事人,有知晓判决结果的权利。
判决书可让其了解案件处理情况,保障知情权。
3.若被害人对判决不服,收到判决书5日内可请求检察院抗诉
司法机关应依规将判决书发给被害人。

案情回顾:

小朱故意伤害小胡,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定期宣告了判决结果。然而,在送达判决书时,司法机关仅将判决书送达给了小朱和提起公诉的检察院,未发给被害人小胡。小胡认为自己作为当事人有权知晓判决结果,要求司法机关提供判决书。

案情分析:

1、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这里的当事人包括被害人,所以司法机关应将故意伤害判决书发给小胡。
2、判决书能让被害人小胡了解案件处理情况,保障其知情权。若小胡对判决不服,可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司法机关不送达判决书的行为可能影响小胡行使相关权利。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盐城134****32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69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431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2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故意伤害的判决书能否发给被害人
一键咨询
  • 148****4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8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7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7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5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1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2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5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4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178****336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117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676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故意伤害的判决书能否发给被害人
1w浏览2025-07-23
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排除妨碍纠纷
原告:笪某
被告:苏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排除妨碍纠纷
案情介绍:
原告一直将汽车停在自家房屋楼下的车位上。2008年6月24日,原告停放的两辆汽车苏E……,苏E……在一夜之间突然被被告用铁链锁住轮胎,导致原告及家属无常使用自己的汽车,被迫租车和打的上下班及工作。后,原告委托本所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提讼,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律师分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原告是两辆轿车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该两辆轿车的绝对支配权。即便假定架空层车库归属被告,原告不应在此无偿停放汽车,被告也无权对原告的车辆实施扣押,而只能依法主张权利。可被告不顾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擅自以暴力方式扣押原告的汽车,妨碍原告行使物权,显属严重违法。而《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被告的违法行为给原告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1、被告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打开汽车轮胎的铁链,排除妨碍;
2、补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10w+浏览
判决书给被害人吗
10w+浏览2024-03-02
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排除妨碍纠纷
原告:笪某
被告:苏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排除妨碍纠纷
案情介绍:
原告一直将汽车停在自家房屋楼下的车位上。2008年6月24日,原告停放的两辆汽车苏E……,苏E……在一夜之间突然被被告用铁链锁住轮胎,导致原告及家属无常使用自己的汽车,被迫租车和打的上下班及工作。后,原告委托本所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提讼,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律师分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原告是两辆轿车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该两辆轿车的绝对支配权。即便假定架空层车库归属被告,原告不应在此无偿停放汽车,被告也无权对原告的车辆实施扣押,而只能依法主张权利。可被告不顾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擅自以暴力方式扣押原告的汽车,妨碍原告行使物权,显属严重违法。而《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被告的违法行为给原告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1、被告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打开汽车轮胎的铁链,排除妨碍;
2、补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10w+浏览
判决书给被害人吗
10w+浏览2024-04-21
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排除妨碍纠纷
原告:笪某
被告:苏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排除妨碍纠纷
案情介绍:
原告一直将汽车停在自家房屋楼下的车位上。2008年6月24日,原告停放的两辆汽车苏E……,苏E……在一夜之间突然被被告用铁链锁住轮胎,导致原告及家属无常使用自己的汽车,被迫租车和打的上下班及工作。后,原告委托本所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提讼,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律师分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原告是两辆轿车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该两辆轿车的绝对支配权。即便假定架空层车库归属被告,原告不应在此无偿停放汽车,被告也无权对原告的车辆实施扣押,而只能依法主张权利。可被告不顾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擅自以暴力方式扣押原告的汽车,妨碍原告行使物权,显属严重违法。而《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被告的违法行为给原告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1、被告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打开汽车轮胎的铁链,排除妨碍;
2、补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10w+浏览
刑事判决书是否需要送给被害人亲属
10w+浏览2023-09-07
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排除妨碍纠纷
原告:笪某
被告:苏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排除妨碍纠纷
案情介绍:
原告一直将汽车停在自家房屋楼下的车位上。2008年6月24日,原告停放的两辆汽车苏E……,苏E……在一夜之间突然被被告用铁链锁住轮胎,导致原告及家属无常使用自己的汽车,被迫租车和打的上下班及工作。后,原告委托本所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提讼,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律师分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原告是两辆轿车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该两辆轿车的绝对支配权。即便假定架空层车库归属被告,原告不应在此无偿停放汽车,被告也无权对原告的车辆实施扣押,而只能依法主张权利。可被告不顾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擅自以暴力方式扣押原告的汽车,妨碍原告行使物权,显属严重违法。而《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被告的违法行为给原告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1、被告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打开汽车轮胎的铁链,排除妨碍;
2、补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10w+浏览
刑事判决书是否需要送给被害人亲属
10w+浏览2024-04-05
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排除妨害判决书范本问题解答如下, 排除妨碍纠纷
原告:笪某
被告:苏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排除妨碍纠纷
案情介绍:
原告一直将汽车停在自家房屋楼下的车位上。2008年6月24日,原告停放的两辆汽车苏E……,苏E……在一夜之间突然被被告用铁链锁住轮胎,导致原告及家属无常使用自己的汽车,被迫租车和打的上下班及工作。后,原告委托本所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提讼,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律师分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而原告是两辆轿车的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对该两辆轿车的绝对支配权。即便假定架空层车库归属被告,原告不应在此无偿停放汽车,被告也无权对原告的车辆实施扣押,而只能依法主张权利。可被告不顾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擅自以暴力方式扣押原告的汽车,妨碍原告行使物权,显属严重违法。而《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被告的违法行为给原告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
最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1、被告苏州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打开汽车轮胎的铁链,排除妨碍;
2、补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
10w+浏览
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给受害人
10w+浏览2024-02-21
顶部
孟凡永律师
孟凡永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56****767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1****384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933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8****173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262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4****824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