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办案流程 最新修订 | 2025-01-28
2.2w浏览 6点赞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02人
专业处理办案流程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办案流程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办案流程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四级两审制。
四级: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两审:
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办案流程案件·推荐文章

泰州134****32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805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425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89人选择咨询律师
39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4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2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1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5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0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7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5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3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2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3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4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1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135****35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57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78****349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有哪些
四级两审制。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
1w浏览2024-09-14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我国破产重整专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因而它属于一项破产制度。
在西方尤其在英家,其破产重整既可发生于破产程序中,又可出现于破产程序之外,此二者构成了它们重整制度的双轨机制,并且同非破产型重整区别开来。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有限地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也即通过重整原因与破产原因的等同化、重整程序破产化,破产程序外的重整由此失去了产生的可能性。
2、重整与和解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被联为一体
在国外和解制度同重整制度尽管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有着各自的性,和解并不一定导致重整,重整也不必然要求和解。但在我国,情形则恰好相反:欲和解则必先有重整的意思表示,欲重整则必先有和解协议的达成。既没有离开重整的和解,也没有离开和解的重整。
我国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的这种关系,既有其优势,亦有其缺陷。前者表现在和解与重整可以相互促进,使各自的目的在合力的作用下迅速达到和实现。因为,重整申请的提出,增强了和解协议达成的可能性,并提高了它的现实性;和解协议的达成,促进了破产重整的顺利进行,并强化了它的可靠性。反之,若无重整意思的表示,和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若无和解协议的让步,重整的难度就会提高。
3.2w浏览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有哪些
10w+浏览2024-03-02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四级两审制。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
1w浏览2025-01-27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我国破产重整专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因而它属于一项破产制度。
在西方尤其在英家,其破产重整既可发生于破产程序中,又可出现于破产程序之外,此二者构成了它们重整制度的双轨机制,并且同非破产型重整区别开来。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有限地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也即通过重整原因与破产原因的等同化、重整程序破产化,破产程序外的重整由此失去了产生的可能性。
2、重整与和解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被联为一体
在国外和解制度同重整制度尽管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有着各自的性,和解并不一定导致重整,重整也不必然要求和解。但在我国,情形则恰好相反:欲和解则必先有重整的意思表示,欲重整则必先有和解协议的达成。既没有离开重整的和解,也没有离开和解的重整。
我国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的这种关系,既有其优势,亦有其缺陷。前者表现在和解与重整可以相互促进,使各自的目的在合力的作用下迅速达到和实现。因为,重整申请的提出,增强了和解协议达成的可能性,并提高了它的现实性;和解协议的达成,促进了破产重整的顺利进行,并强化了它的可靠性。反之,若无重整意思的表示,和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若无和解协议的让步,重整的难度就会提高。
3.2w浏览
审级制度与级别管辖
10w+浏览2024-11-19
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怎样的
四级两审制。四级: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两审:一个案件经第一次审理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上一级法院审理,作出的裁判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不得再向上一级上诉。
1w浏览2024-09-08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我国破产重整专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因而它属于一项破产制度。
在西方尤其在英家,其破产重整既可发生于破产程序中,又可出现于破产程序之外,此二者构成了它们重整制度的双轨机制,并且同非破产型重整区别开来。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有限地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也即通过重整原因与破产原因的等同化、重整程序破产化,破产程序外的重整由此失去了产生的可能性。
2、重整与和解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被联为一体
在国外和解制度同重整制度尽管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有着各自的性,和解并不一定导致重整,重整也不必然要求和解。但在我国,情形则恰好相反:欲和解则必先有重整的意思表示,欲重整则必先有和解协议的达成。既没有离开重整的和解,也没有离开和解的重整。
我国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的这种关系,既有其优势,亦有其缺陷。前者表现在和解与重整可以相互促进,使各自的目的在合力的作用下迅速达到和实现。因为,重整申请的提出,增强了和解协议达成的可能性,并提高了它的现实性;和解协议的达成,促进了破产重整的顺利进行,并强化了它的可靠性。反之,若无重整意思的表示,和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若无和解协议的让步,重整的难度就会提高。
3.2w浏览
法院级别管辖制度
10w+浏览2024-11-22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审级制度是什么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一般案件不论案件的性质如何,经过地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抗诉。
1w浏览2025-01-31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我国破产重整专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因而它属于一项破产制度。
在西方尤其在英家,其破产重整既可发生于破产程序中,又可出现于破产程序之外,此二者构成了它们重整制度的双轨机制,并且同非破产型重整区别开来。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有限地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也即通过重整原因与破产原因的等同化、重整程序破产化,破产程序外的重整由此失去了产生的可能性。
2、重整与和解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被联为一体
在国外和解制度同重整制度尽管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有着各自的性,和解并不一定导致重整,重整也不必然要求和解。但在我国,情形则恰好相反:欲和解则必先有重整的意思表示,欲重整则必先有和解协议的达成。既没有离开重整的和解,也没有离开和解的重整。
我国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的这种关系,既有其优势,亦有其缺陷。前者表现在和解与重整可以相互促进,使各自的目的在合力的作用下迅速达到和实现。因为,重整申请的提出,增强了和解协议达成的可能性,并提高了它的现实性;和解协议的达成,促进了破产重整的顺利进行,并强化了它的可靠性。反之,若无重整意思的表示,和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若无和解协议的让步,重整的难度就会提高。
3.2w浏览
司法鉴定三级审核制度
10w+浏览2024-11-28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我国的审级制度,就审判程序而言是两审终审制;就人民法院体系而言是四级两审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w浏览2025-01-15
我国的审级制度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我国破产重整专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因而它属于一项破产制度。
在西方尤其在英家,其破产重整既可发生于破产程序中,又可出现于破产程序之外,此二者构成了它们重整制度的双轨机制,并且同非破产型重整区别开来。
我国企业破产法只有限地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也即通过重整原因与破产原因的等同化、重整程序破产化,破产程序外的重整由此失去了产生的可能性。
2、重整与和解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中被联为一体
在国外和解制度同重整制度尽管有着一定的联系,但它们有着各自的性,和解并不一定导致重整,重整也不必然要求和解。但在我国,情形则恰好相反:欲和解则必先有重整的意思表示,欲重整则必先有和解协议的达成。既没有离开重整的和解,也没有离开和解的重整。
我国破产法上和解与重整的这种关系,既有其优势,亦有其缺陷。前者表现在和解与重整可以相互促进,使各自的目的在合力的作用下迅速达到和实现。因为,重整申请的提出,增强了和解协议达成的可能性,并提高了它的现实性;和解协议的达成,促进了破产重整的顺利进行,并强化了它的可靠性。反之,若无重整意思的表示,和解的成功率也会降低;若无和解协议的让步,重整的难度就会提高。
3.2w浏览
司法鉴定 三级审核制度
10w+浏览2024-11-13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81****681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8****175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8****450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8****56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344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6****727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