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哪方

#著作权 最新修订 | 2025-02-21
1.4w浏览 10点赞
王卫红律师
王卫红律师在线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432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著作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著作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
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著作权案件·推荐文章

南通156****867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8****888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508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66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哪方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8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05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3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3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0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7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0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6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5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6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188****56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367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2****341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人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于谁
对于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创作人所有,对法人或者非法人主持的,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品的作者。更多有关于法人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问题的详细解答,请看下面文章内容。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单位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以下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w浏览2025-01-09
我平时就爱写一些文章小说等,最近有一家小说平台要和我合作,我写的小说在他们公司的平台上发表,他们会根据点击量给我报酬,但是著作权是属于他们。请问如何认定职务作品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其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特殊情形的职务作品由法律法规专门规定或解释,在专门规定或解释之外的就是一般情形。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情形: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展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区别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还是创作者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提供“物质条件”,二是承担责任。例如,设计公司安排本单位设计师的工作任务都是由单位承担责任,同时也会提供物质条件,如按月支付设计师工资、提供工作场所、设备和资料,因此,这类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公司享有,设计师拥有署名权。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不能仅仅理解为电脑、场地等,设计师的工资也是重要的物质条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所称物质技术条件,指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著作权不等同于作者,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作者,但著作权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属于作者也可以属于单位。职务作品可由一人完成也可由多人合作完成,认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参加了创作,在这里,“创作”是一个关键词,什么是创作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从以上法律分析可知,职务作品的作者属于创作者个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分别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分别属于作者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般情形下,作者享有著作权,特殊情形下,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对于合作作品,要区分合作人是否参加了创作,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是合作作者。因此,作者并不必然享有著作权的所有权利,拥有著作权也并不必然是作者。
5.7w浏览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那些并不是一个人完成的作品就属于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归属于所有参与作品创作的人。在行使著作权之前,需要与其他的著作权人协商,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形下,不得阻止其他的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哪方
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一般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w浏览2025-02-20
我平时就爱写一些文章小说等,最近有一家小说平台要和我合作,我写的小说在他们公司的平台上发表,他们会根据点击量给我报酬,但是著作权是属于他们。请问如何认定职务作品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其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特殊情形的职务作品由法律法规专门规定或解释,在专门规定或解释之外的就是一般情形。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情形: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展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区别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还是创作者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提供“物质条件”,二是承担责任。例如,设计公司安排本单位设计师的工作任务都是由单位承担责任,同时也会提供物质条件,如按月支付设计师工资、提供工作场所、设备和资料,因此,这类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公司享有,设计师拥有署名权。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不能仅仅理解为电脑、场地等,设计师的工资也是重要的物质条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所称物质技术条件,指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著作权不等同于作者,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作者,但著作权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属于作者也可以属于单位。职务作品可由一人完成也可由多人合作完成,认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参加了创作,在这里,“创作”是一个关键词,什么是创作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从以上法律分析可知,职务作品的作者属于创作者个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分别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分别属于作者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般情形下,作者享有著作权,特殊情形下,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对于合作作品,要区分合作人是否参加了创作,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是合作作者。因此,作者并不必然享有著作权的所有权利,拥有著作权也并不必然是作者。
5.7w浏览
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职务作品及著作权归属的相关规定是,如果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公司或者其他法人组织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对于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出来的特殊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单位作品及著作权归属
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以下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w浏览2024-09-01
我平时就爱写一些文章小说等,最近有一家小说平台要和我合作,我写的小说在他们公司的平台上发表,他们会根据点击量给我报酬,但是著作权是属于他们。请问如何认定职务作品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其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特殊情形的职务作品由法律法规专门规定或解释,在专门规定或解释之外的就是一般情形。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情形: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展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区别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还是创作者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提供“物质条件”,二是承担责任。例如,设计公司安排本单位设计师的工作任务都是由单位承担责任,同时也会提供物质条件,如按月支付设计师工资、提供工作场所、设备和资料,因此,这类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公司享有,设计师拥有署名权。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不能仅仅理解为电脑、场地等,设计师的工资也是重要的物质条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所称物质技术条件,指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著作权不等同于作者,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作者,但著作权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属于作者也可以属于单位。职务作品可由一人完成也可由多人合作完成,认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参加了创作,在这里,“创作”是一个关键词,什么是创作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从以上法律分析可知,职务作品的作者属于创作者个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分别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分别属于作者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般情形下,作者享有著作权,特殊情形下,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对于合作作品,要区分合作人是否参加了创作,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是合作作者。因此,作者并不必然享有著作权的所有权利,拥有著作权也并不必然是作者。
5.7w浏览
单位作品及著作权归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单位作品及著作权归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单位作品及著作权归属,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以下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w浏览2024-09-25
我平时就爱写一些文章小说等,最近有一家小说平台要和我合作,我写的小说在他们公司的平台上发表,他们会根据点击量给我报酬,但是著作权是属于他们。请问如何认定职务作品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其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特殊情形的职务作品由法律法规专门规定或解释,在专门规定或解释之外的就是一般情形。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情形: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展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区别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还是创作者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提供“物质条件”,二是承担责任。例如,设计公司安排本单位设计师的工作任务都是由单位承担责任,同时也会提供物质条件,如按月支付设计师工资、提供工作场所、设备和资料,因此,这类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公司享有,设计师拥有署名权。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不能仅仅理解为电脑、场地等,设计师的工资也是重要的物质条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所称物质技术条件,指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著作权不等同于作者,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作者,但著作权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属于作者也可以属于单位。职务作品可由一人完成也可由多人合作完成,认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参加了创作,在这里,“创作”是一个关键词,什么是创作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从以上法律分析可知,职务作品的作者属于创作者个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分别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分别属于作者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般情形下,作者享有著作权,特殊情形下,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对于合作作品,要区分合作人是否参加了创作,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是合作作者。因此,作者并不必然享有著作权的所有权利,拥有著作权也并不必然是作者。
5.7w浏览
职务作品的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单位作品及著作权归属,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对于以下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而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则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w浏览2024-09-15
我平时就爱写一些文章小说等,最近有一家小说平台要和我合作,我写的小说在他们公司的平台上发表,他们会根据点击量给我报酬,但是著作权是属于他们。请问如何认定职务作品及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其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一般情形的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特殊情形的职务作品由法律法规专门规定或解释,在专门规定或解释之外的就是一般情形。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情形: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务作品由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展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单位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两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了著作权归属的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区别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单位还是创作者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提供“物质条件”,二是承担责任。例如,设计公司安排本单位设计师的工作任务都是由单位承担责任,同时也会提供物质条件,如按月支付设计师工资、提供工作场所、设备和资料,因此,这类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公司享有,设计师拥有署名权。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不能仅仅理解为电脑、场地等,设计师的工资也是重要的物质条件,《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
(一)项所称物质技术条件,指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著作权不等同于作者,职务作品的创作者是作者,但著作权根据不同的情形可以属于作者也可以属于单位。职务作品可由一人完成也可由多人合作完成,认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键在于是否参加了创作,在这里,“创作”是一个关键词,什么是创作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从以上法律分析可知,职务作品的作者属于创作者个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分别一般和特殊两种情形,分别属于作者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般情形下,作者享有著作权,特殊情形下,作者享有署名权,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对于合作作品,要区分合作人是否参加了创作,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是合作作者。因此,作者并不必然享有著作权的所有权利,拥有著作权也并不必然是作者。
5.7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77****346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宿迁134****580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1953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8****874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34****105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35****75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