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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成立条件与效力是什么

#合同效力 最新修订 |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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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丽律师
陈龙丽律师在线
江苏万仕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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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善意取得的效力: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交付于受让人后,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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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成立条件与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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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成立条件与效力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交付于受让人后,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如果当事人没有处分权,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的,但是第三人是善意的,为了保护第三人的权利的,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1w浏览2025-02-17
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律师回复] 对于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如把借用的东西卖给他人,将盗窃物、遗失物非法转让等。盗窃物和遗失物中除货币与有价证券外,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对于依所有权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而占有的财产,如借用物、托管物等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规定并不完整。我国法律法规只在《民通意见》做了规定(《民通意见》89条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个的合法权益”)而在《合同法》第51条中,又将此类行为规定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只能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才有效。  笔者认为,对此类行为的效力的界定应首先从动产物权的公示与公信方式上着手判断,与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与交付,公信方式为占有,即,动产之实际占有就具有了使社会公众相信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的公信用,基于占有的这种公信力,即便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无处分权,自占有人受让动产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亦受法律的保护。因此,法律在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时,应将具备善意取得条件的情况单独列出,明确规定在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下,自无权处分人受让动产的第三人可即时取得受让动产的权利,而不需要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并且,原权利人的权利消灭,原权利人只能请求无权转让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请求受偿人返还原物。  明确善意取得制度,势必会对市场经济交易的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与风险。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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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与善意取得
10w+浏览2024-10-13
善意取得成立条件与效力是什么
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善意取得的效力: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交付于受让人后,若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1w浏览2025-01-23
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律师回复] 对于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如把借用的东西卖给他人,将盗窃物、遗失物非法转让等。盗窃物和遗失物中除货币与有价证券外,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对于依所有权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而占有的财产,如借用物、托管物等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规定并不完整。我国法律法规只在《民通意见》做了规定(《民通意见》89条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个的合法权益”)而在《合同法》第51条中,又将此类行为规定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只能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才有效。  笔者认为,对此类行为的效力的界定应首先从动产物权的公示与公信方式上着手判断,与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与交付,公信方式为占有,即,动产之实际占有就具有了使社会公众相信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的公信用,基于占有的这种公信力,即便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无处分权,自占有人受让动产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亦受法律的保护。因此,法律在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时,应将具备善意取得条件的情况单独列出,明确规定在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下,自无权处分人受让动产的第三人可即时取得受让动产的权利,而不需要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并且,原权利人的权利消灭,原权利人只能请求无权转让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请求受偿人返还原物。  明确善意取得制度,势必会对市场经济交易的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与风险。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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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与合同效力
10w+浏览2024-10-14
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律师回复] 对于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如把借用的东西卖给他人,将盗窃物、遗失物非法转让等。盗窃物和遗失物中除货币与有价证券外,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对于依所有权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而占有的财产,如借用物、托管物等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规定并不完整。我国法律法规只在《民通意见》做了规定(《民通意见》89条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个的合法权益”)而在《合同法》第51条中,又将此类行为规定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只能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才有效。  笔者认为,对此类行为的效力的界定应首先从动产物权的公示与公信方式上着手判断,与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与交付,公信方式为占有,即,动产之实际占有就具有了使社会公众相信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的公信用,基于占有的这种公信力,即便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无处分权,自占有人受让动产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亦受法律的保护。因此,法律在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时,应将具备善意取得条件的情况单独列出,明确规定在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下,自无权处分人受让动产的第三人可即时取得受让动产的权利,而不需要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并且,原权利人的权利消灭,原权利人只能请求无权转让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请求受偿人返还原物。  明确善意取得制度,势必会对市场经济交易的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与风险。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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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与善意取得
10w+浏览2024-11-11
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律师回复] 对于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如把借用的东西卖给他人,将盗窃物、遗失物非法转让等。盗窃物和遗失物中除货币与有价证券外,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对于依所有权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而占有的财产,如借用物、托管物等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规定并不完整。我国法律法规只在《民通意见》做了规定(《民通意见》89条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个的合法权益”)而在《合同法》第51条中,又将此类行为规定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只能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才有效。  笔者认为,对此类行为的效力的界定应首先从动产物权的公示与公信方式上着手判断,与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与交付,公信方式为占有,即,动产之实际占有就具有了使社会公众相信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的公信用,基于占有的这种公信力,即便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无处分权,自占有人受让动产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亦受法律的保护。因此,法律在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时,应将具备善意取得条件的情况单独列出,明确规定在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下,自无权处分人受让动产的第三人可即时取得受让动产的权利,而不需要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并且,原权利人的权利消灭,原权利人只能请求无权转让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请求受偿人返还原物。  明确善意取得制度,势必会对市场经济交易的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与风险。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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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善意取得
10w+浏览2024-10-06
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
[律师回复] 对于善意取得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如把借用的东西卖给他人,将盗窃物、遗失物非法转让等。盗窃物和遗失物中除货币与有价证券外,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对于依所有权人的意思合法脱离所有人而占有的财产,如借用物、托管物等如何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法律规定并不完整。我国法律法规只在《民通意见》做了规定(《民通意见》89条规定“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个的合法权益”)而在《合同法》第51条中,又将此类行为规定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只能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行为才有效。  笔者认为,对此类行为的效力的界定应首先从动产物权的公示与公信方式上着手判断,与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与交付,公信方式为占有,即,动产之实际占有就具有了使社会公众相信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的公信用,基于占有的这种公信力,即便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无处分权,自占有人受让动产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亦受法律的保护。因此,法律在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时,应将具备善意取得条件的情况单独列出,明确规定在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下,自无权处分人受让动产的第三人可即时取得受让动产的权利,而不需要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并且,原权利人的权利消灭,原权利人只能请求无权转让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请求受偿人返还原物。  明确善意取得制度,势必会对市场经济交易的安全、高效、稳定地运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也降低了交易的成本与风险。ttt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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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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