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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分割范围

#财产分割 最新修订 |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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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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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共同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属于分割范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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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分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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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工资不属于财产分割的范围吗?
一般来说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工资属于可以被分割的财产范围,因为任何共同财产都是可以被分割的,只要在结婚前后,男女双方并没有约定结婚后工资依旧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工资等收入就可以被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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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分割范围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属于共同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属于分割范围。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w浏览2025-02-20
我一个同学最近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我想问一下什么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分割,范围是哪些?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那具体来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比如说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四)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六)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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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吗?
公积金属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在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中,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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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纠纷属于什么范围
婚前财产纠纷源于附加条件的赠与失效,导致不当得利。深入婚姻制度分析,纠纷的核心在于订婚期间双方财产关系的矛盾。这种纠纷不仅是简单的经济问题,更是对婚姻契约精神的考验。在订婚状态下,双方因财产问题产生的分歧,往往影响到婚姻的稳固与和谐。
1w浏览2024-05-14
我一个同学最近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我想问一下什么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分割,范围是哪些?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那具体来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比如说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四)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六)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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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属于婚前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性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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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时哪些财产属于不分割范围
离婚诉讼中,不列入财产分配的包括:婚前独有财产、人身伤害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明确单方所有的财产、个人日常生活必需品及特定由一方独享的财产。
1w浏览2024-06-15
我一个同学最近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我想问一下什么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分割,范围是哪些?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那具体来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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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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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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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比如说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四)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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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房门前多少米之内属于经营范围
法律规定商铺门前五米空间属个人管辖。租赁或购买商铺后,需维护并清洁此区域。设有停车位时,应监管车辆停放,避免影响交通。具体使用权长度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不同开发商规定各异,使用权也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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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离婚中哪些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
婚姻解除时,个人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归属的一方财产、双方书面协议排除分割的共同财产及特定无需分割的财产均不在分割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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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学最近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我想问一下什么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分割,范围是哪些?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那具体来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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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比如说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四)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六)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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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婚前个人财产通常不视为共同财产,包括婚前已拥有、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指定的一方财产、专用生活用具。婚姻期间的收入、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无明确归属的继承或赠与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享。处置共同财产需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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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前财产多少年属于共同财产范围
须知,无论时间过去多少年,婚前财产均不可能自行转变为夫妻之间共享的资产。婚前财产特指夫妻尚未步入婚姻殿堂,于结婚之前便由其中一方独自获得的财富。在此种情形下,只要该项财产的属性明确归属于婚前个人拥有,同时也无任何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其他特别事项作证,那么,其所属权将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持续而产生任何形式的变更。
1w浏览2024-11-09
我一个同学最近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了,我想问一下什么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分割,范围是哪些?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那具体来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呢?请看以下具体内容吧。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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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该部分财产与结婚行为无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结婚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约定的除外。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身体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与个人的人身密不可分。如果将这一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情于理不合。比如说伤残赔偿金,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二十五规定,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如此可以看出,伤残赔偿金本来就包含在未来时间的补偿费用,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解除婚姻关系,对方分走二分之一的赔偿金,显然不公平。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符合法定要件,合法有效,则形成个人财产。   
(四)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五)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实践中一般为个人生活的专属用品,例如化妆品、衣服、洗漱用品等。   
(六)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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