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方离婚后,两个孩子跟着前夫(在外地),女方离婚后没有再抚养过这两个孩子,所以想问问再婚前子女有继承权吗及丧失继承权的条件?
[律师回复] 上面的问题即再婚前子女有继承权吗的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即使是再婚前的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