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合同纠纷 最新修订 | 2025-01-17
1.7w浏览 6点赞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041人
专业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合同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合同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中介方没有告知要担责,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如实向买房人报告房屋的真实情况。
因为中介未告知导致最后买房人遭受重大损失,中介公司应当对此负有重大责任,无权要求买房人支付交易居间费用,还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盐城156****882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178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80****232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683人选择咨询律师
63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5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2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4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0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6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6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3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4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0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7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3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1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4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0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178****708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6****861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90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中介方没有告知要担责,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如实向买房人报告房屋的真实情况。因为中介未告知导致最后买房人遭受重大损失,中介公司应当对此负有重大责任,无权要求买房人支付交易居间费用,还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1w浏览2025-01-16
介绍人要担责吗,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3.5w浏览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10w+浏览2024-05-14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中介方没有告知要担责,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如实向买房人报告房屋的真实情况。因为中介未告知导致最后买房人遭受重大损失,中介公司应当对此负有重大责任,无权要求买房人支付交易居间费用,还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1w浏览2024-09-15
介绍人要担责吗,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3.5w浏览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10w+浏览2024-03-01
中介没有告知合同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1w浏览2025-05-05
介绍人要担责吗,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3.5w浏览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10w+浏览2024-02-27
介绍人要担责吗,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3.5w浏览
中介方没有告知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
8.3w浏览2024-02-22
介绍人要担责吗,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一、借贷时介绍人要承担责任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对于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不用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为此,如果你仅是介绍人,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那么就不必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你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表示,则必须承担保证责任。《贷款通则》第2条规定:“本通则所称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二、借贷中介绍人要不要担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六条对保证人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3.5w浏览
医院未尽告知义务是否承担责任
10w+浏览2024-03-04
顶部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80****957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7****29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4130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京181****23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251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52****519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