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款要交所得税吗

#企业拆迁 最新修订 | 2025-02-17
8.3k浏览 10点赞
徐晓倩律师
徐晓倩律师在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5.0分服务:7419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企业拆迁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企业拆迁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企业拆迁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答
要交。
律师解析
要交。
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企业拆迁案件·推荐文章

泰州181****121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146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4****287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67人选择咨询律师
61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款要交所得税吗
一键咨询
  • 132****83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4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7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4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0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0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7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4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8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8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7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1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沭阳156****455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68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6****903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国际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分为居民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需对其国内外收益缴税,无其他税务责任。 非居民企业在我国设有机构或场所,需对境内所得及与境内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缴税。 若未设机构或所得与机构无实质联系,则只需对境内所得缴税。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为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1w浏览2025-01-23
保险赔款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提示: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新法下发后此文件已废止。
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所称的损失,是企业的实际损失,企业获得相应保险赔款或者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属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所发行的损失,如同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一样,需要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的要求,做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并非一律都是允许在发生当期予以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已做经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可能因某种因素的出现,导致这些已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重新为企业所掌握,成为企业的资产,或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那么,当这个已被扣除的损失重新被确认为资产时,就应该视为企业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当期收入的具体数额,要看企业实际收回的数额,如果是全部收回时,则以全部收回的资产额确认收入;如果只是部分收回时,就以收回的部分资产额确认收入。
4.1w浏览
企业哪些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企业哪些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减免的企业所得税要征税吗
减免的企业所得税不需要征税。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w浏览2024-10-05
保险赔款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提示: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新法下发后此文件已废止。
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所称的损失,是企业的实际损失,企业获得相应保险赔款或者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属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所发行的损失,如同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一样,需要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的要求,做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并非一律都是允许在发生当期予以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已做经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可能因某种因素的出现,导致这些已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重新为企业所掌握,成为企业的资产,或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那么,当这个已被扣除的损失重新被确认为资产时,就应该视为企业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当期收入的具体数额,要看企业实际收回的数额,如果是全部收回时,则以全部收回的资产额确认收入;如果只是部分收回时,就以收回的部分资产额确认收入。
4.1w浏览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那些?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10w+浏览
企业所得税该怎么征收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定征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1w浏览2024-10-28
保险赔款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提示: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新法下发后此文件已废止。
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所称的损失,是企业的实际损失,企业获得相应保险赔款或者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属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所发行的损失,如同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一样,需要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的要求,做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并非一律都是允许在发生当期予以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已做经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可能因某种因素的出现,导致这些已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重新为企业所掌握,成为企业的资产,或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那么,当这个已被扣除的损失重新被确认为资产时,就应该视为企业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当期收入的具体数额,要看企业实际收回的数额,如果是全部收回时,则以全部收回的资产额确认收入;如果只是部分收回时,就以收回的部分资产额确认收入。
4.1w浏览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查账征收: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的企业。若是对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包括:特定收入如国债利息、符合条件的企业间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在华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特定非营利组织收入可享受税收优惠。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运营,符合环保节水标准的项目,以及特定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均可免税或减少税收。
1w浏览2024-09-04
保险赔款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提示: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新法下发后此文件已废止。
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所称的损失,是企业的实际损失,企业获得相应保险赔款或者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属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所发行的损失,如同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一样,需要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的要求,做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并非一律都是允许在发生当期予以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已做经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可能因某种因素的出现,导致这些已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重新为企业所掌握,成为企业的资产,或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那么,当这个已被扣除的损失重新被确认为资产时,就应该视为企业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当期收入的具体数额,要看企业实际收回的数额,如果是全部收回时,则以全部收回的资产额确认收入;如果只是部分收回时,就以收回的部分资产额确认收入。
4.1w浏览
企业所得税起征标准
企业所得税按25%税率征收,无起征点。但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20%税率征税;20万至30万元间的企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同样享受此优惠。请纳税人遵守。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房屋征收补偿款要交所得税吗
要交。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1w浏览2025-02-17
保险赔款征不征企业所得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提示:国税发[2000]84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新法下发后此文件已废止。
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所称的损失,是企业的实际损失,企业获得相应保险赔款或者责任人赔偿部分,不属于企业所实际承担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所发行的损失,如同企业所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一样,需要根据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等的要求,做出相应的税务处理,并非一律都是允许在发生当期予以扣除。
在税务处理上已做经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可能因某种因素的出现,导致这些已被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重新为企业所掌握,成为企业的资产,或者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那么,当这个已被扣除的损失重新被确认为资产时,就应该视为企业的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入当期收入的具体数额,要看企业实际收回的数额,如果是全部收回时,则以全部收回的资产额确认收入;如果只是部分收回时,就以收回的部分资产额确认收入。
4.1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34****904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56****90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122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8****91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922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南通156****878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