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找了中介,当时跟中介说了不会住满1年,中介说一般都签1年,1年内房租不会变。之前租过2次房,退房的时候房东都只是收完水电气费就没事了。所以也没觉得什么不对。昨天去退房的时候,他们验房之前,房东就一直在说合同的时候,我看了半天也没觉得哪不对,问他到底哪有问题他也不说,说看了房一会儿说,我就觉得有什么不对。然后看完房子没问题过后,回中介那,他们就说这个事情。意思是我违约了要扣我钱。合同第一条是有效期2012年6月到2013年6月,第九条是如果违反上面的任何一条就要扣押金。当时中介也没跟我说这个有效期会违约,劳动合同上签2年,提前辞职了也不会算违约不是么?他们现在提出的是房子找到下家,签了合同,按合同日期和我的交房日期,超出一天扣30。押金是900。租房的时候我对房东让步很多,他这么做真心无语了。请问有没什么办法。中介是佰佳信,有被坑过的同学吗?水碾河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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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期限适用《合同法》租赁合同关于租赁期间的规定。
2、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房合同违约责任由合同各方自行约定。如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详见后面的法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