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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怎么清税

#经营管理 最新修订 | 2025-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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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张雄涛律师在线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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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经营管理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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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到税务机关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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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怎么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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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往来是否缴税,公司注销清算的步骤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公司注销往来是否缴税,公司注销清算的步骤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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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清完税务不注销有影响吗
公司注销税务但不注销,会有多方面影响。 首先,公司名字3年内无法再次使用。 其次,法人代表需为公司的违法行为负责,期间不能担任其他公司高管。 此外,投资人和股东必须参与清算,否则承担法律后果。 最后,法人代表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贷款、出行和领取养老金等。 因此,务必及时完成公司注销手续。
1w浏览2024-10-19
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
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
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
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
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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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清算税务注销
10w+浏览2024-11-05
公司违法清算注销能注销吗?
公司违法清算注销是不能注销的。在我国的公司的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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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清算是注销吗
公司无论是自动解散还是被强制解散,仅仅是公司解散程序的开始,而不是公司解散程序的结束。公司法人的最终消灭,尚须历经清算程序的梳理,以清理公司财产,了结公司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算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公司法人必须经合法清算,注销登记,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终止。
1w浏览2024-10-24
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
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
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
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
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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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注销清算
10w+浏览2023-09-20
公司末经清算能否注销,公司注销程序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公司末经清算能否注销,公司注销程序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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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清算是不是注销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进行破产清算的,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1w浏览2024-09-27
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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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
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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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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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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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清算注销
10w+浏览2023-09-07
公司如何注销清算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的程序具体如下:1、企业宣告解散、破产的,就应当立即成立清算机构。2、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3、企业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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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注销后还能清算吗
公司注销后,无法继续进行清算流程。注销前需完成清算工作,确保资产和负债得到妥善处理。未经清算擅自终止运营不受法律保护。注销后公司法人实体消失,无法再进行清算。因此,应在注销前完成清算工作。
1w浏览2024-09-24
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
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
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
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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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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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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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清税
10w+浏览2024-10-26
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某年某月某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某年某月某日;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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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注销后还能清算吗
公司注销后,一般不能继续进行清算流程。 因为注销意味着公司已经完成了清算并解散了。 如果在注销后还有未清算的资产或负债,通常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申请恢复清算程序。 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一般不建议在公司注销后再进行清算。 因此,公司在注销前必须确保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以避免后续问题。
1w浏览2024-10-23
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注销清算涉及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应注意的是,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
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
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1.
第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2.
第二个纳税年度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
4)欠税报告表。  
3.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4.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①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②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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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国税清税
10w+浏览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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