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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丨新型毒品“乔装打扮”,一旦发现请立刻报警!

2023-02-21 17:46 202人阅读

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此后每年的6月26日被定为国际禁毒日。

 

在我国,6月份也是毕业季,随着中、高考的结束,各年龄段的毕业生都彻底放下书包,和同学、朋友开始一场场的聚会狂欢。

因为利益的驱使,丧心病狂的贩毒分子把黑手伸向涉世未深的孩子们,一步步引诱他们走向毒品,甚至走向犯罪。

今年6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近三年涉毒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做了详细通报。

报告指出:“在涉毒案件中,境内运输、贩卖毒品案件占绝大多数,跨境毒品案明显减少,此外,“互联网+电子支付+物流”成为了毒品犯罪的主要模式,超六成涉毒案件依托互联网实施。”“毒品交易联络以及毒资支付、毒品交付网络化,使毒品交易人、资、货相互分离,打破传统毒品犯罪层层传递的传统链条模式,使毒品犯罪不再局限于相对固定的范围内,加速毒品传播蔓延,同时容易产生大宗毒品犯罪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新型毒品伪装性更强,例如LSD通常被制成溶剂后吸附在纸上,制作成邮票的样子,还有的新型毒品在传播过程中被制作成食品。

 

青少年对新事物好奇心重,对危险识别能力弱,又是网络交易的主要群体,各种新型毒品如:小钢瓶、邮票、开心水……经过乔装打扮,极具隐蔽性和诱惑性,它们悄悄潜伏在我们周围,危害青少年。曾有资深禁毒民警提到,很多年轻人尚未意识到新型毒品也是毒品,其本身的危害巨大,往往掉以轻心,一时打赌、斗气就去尝试,坚称“自信能戒掉”,最终却深陷其中。


201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及其附表《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是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授权制定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可以作为认定毒品的依据。

因此,各类新型毒品与我们熟悉的海洛因、冰毒、大麻等并无区别。且我国《刑法》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最常见的新型毒品是合成大麻素,其主要活性成分是四氢大麻酚(THC),长期大量吸食大麻可致神经障碍、意识不清、焦虑、抑郁等,对人产生敌意和攻击性,同时它还可诱发精神错乱、偏执、妄想和自杀冲动等。

青少年学生犹如含苞待放的花朵,年轻的生命一旦沾染了毒品,人生再无精彩,只剩家人的痛心和惋惜。

正在阅读本文的朋友可以将本文分享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再次向自己和家人敲响警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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