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进行房产分割,这其中有很多值得注意的问题,除了要考虑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要考虑房产的性质,不同类型的房产在处理时也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夫妻住的是自己购买的普通房子,有的是单位发的福利房,有的是农村自建房,还有的是经济适用房……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如何分。
经济适用住房是一种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购买并取得的经济适用房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在购房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即使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了,与普通商品房相比,经适房的出售程序更复杂,而且还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收益等款项。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间对该经适房有财产协议,那就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经适房的价值。如果双方不能对经适房价值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一般会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种是申请政府回购,双方平均分配回购款,实践中较少见
第二种是双方通过竞价来处理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款;
第三种是由法院在判决或者调解书中确认各自所占房产份额,即不实际分割房产,只确认份额。
离婚时,双方一般都有自己的诉求,有些夫妻在离婚时情况比较复杂,出现离婚纠纷是很常见的现象,建议大家有问题及时咨询离婚律师,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
离婚时需要处理财产分割、债务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其中,如果是一方欠有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否需要共同承担此债务就是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
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现行协议离婚的规定作了较大修改。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相对要漫长一点了,不再是现在这样“只要离婚协议自愿合法并就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作了约定,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就可现场立即办理离婚”,而是增加了二个反悔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上并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它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称呼。虚假离婚是人们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进行的一种虚假的意思表示,由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比较常见的是为了节省购房税费,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等而
非婚生子女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中规定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子女,对于这种类型的子女是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子女离婚抚养权归谁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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