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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2024-03-21 10:03 140人阅读

没结婚彩礼能要回来吗

答:原则上要酌情返还,应将双方实际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作为确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

彩礼,是一方当事人依据地方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财物。近年来,高价彩礼、“闪婚闪离”现象多有发生,彩礼能否返还随之成为纠纷争议焦点。那么,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的情形,一方当事人能否要求返还彩礼呢?

法律依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律师提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思想观念的变迁,彩礼攀比之风一度蔓延,使彩礼偏离了其“礼”的初衷,而向“财”的方向倾斜,不仅成为了家庭矛盾的导火索,还导致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近三年来,中央大力整治高额彩礼问题,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和精神文明建设,已有显著成效。为避免彩礼的内涵与功能发生异化,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彩礼固然具备一定的社会属性,但不应以彩礼的高低作为是否缔结婚姻的前提条件,更不能借婚姻索取财物,将高额彩礼作为嫁娶的筹码。厘清彩礼与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恋爱期间,情侣间互赠小额财物较为常见,对于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或者为增进感情、维系恋爱的日常消费支出不应视为彩礼,其乃纯粹赠与,双方关系结束后一般不可要求返还。“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结婚前,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加强沟通交流,如需给付彩礼,应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当地风俗习惯确定适宜彩礼数额,不应超出家庭正常开支,成为家庭严重负担。结婚后,双方更应互敬互爱、风雨共担,珍惜夫妻感情,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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