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车辆用于营运,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保险标的是否构成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保险标的用途的改变;(二)保险标的使用范围的改变;(三)保险标的所处环境的变化;(四)保险标的因改装等原因引起的变化;(五)保险标的使用人或管理人的改变;(六)危险程度增加持续的时间;(七)其他可能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因素。实践中,投保车辆的使用性质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种性质的车辆在使用频次、使用范围、所处环境等均存在不同,故而保险费率设置亦有显著区别。若被保险车辆以非营运性质投保,持续性从事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营运性客货运活动,构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此种情况下,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如被保险人未履行前述通知义务,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
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个人如何申请破产(浙江省范围内)一、适用对象:1.自然人+浙江户籍+在浙江居住+三年浙江社保;2.个体工商户二、申请主体:1.债务人;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指引未明确规定,但允许个体工商户成为适用对象,经营者应当可作为申请主体)三、管辖法院
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如何离婚一、 不能协议离婚。民政局一般会以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为由无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二、 仅能诉讼离婚,若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无法继续维持共同生活的。三、 以夫妻一方男方患有精神疾病为例,由男方提起诉讼离婚1、 先有男方近
《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第十条(摘选):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企业法人提供的单张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其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提供的记名预付凭证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第十一条(摘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5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