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律师辩护靠的主要就是证据,如果收集不到有效有力的证据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造成司法的不公。
目前来看,律师调查取证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凭借律所开具的调查介绍信和律师证取得证据。另一种是申请法院调查令由律师出面取证。下面由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叶文波律师为大家做出详细说明。
第一,凭借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取证。这种取证方式可以调取到以下证据:1,公司的工商档案。现在在工商局能查到档案包括:公司设立资料,公司变更登记,公司股东情况,公司的出资情况以及公司的盈利和亏损情况等。2,车辆档案。在车管所能够查到的信息有车主的信息,车辆的购买时间及金额等。3,房屋档案。可以在房管局查到的信息包括,房屋产取证,购房合同,产权人信息等。4,人口档案。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在被告情况不明时,需要到人口管理中心去查询对方的相关情况。律师凭借律师介绍信,律师证,委托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可以代为查询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的经常居住地等信息。
第二,申请法院出具调查令由律师出面调查。在实践中,这种调查方式更加高效。对于一般的单位都会顾及法院的威慑力,能够很好配合律师的调查。在婚姻案件中,调查令一般较多的用于查询股票交易对账单以及股票资金对账单,公安报警记录,房地产资料的详细档案,当事人的工资薪金发放情况,医院涉案当事人的病例等方面。 这种调查令的取证方式如今仅在国内少数的大城市被采用,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另外,法律虽有诸多明文规定,但在实际的取证过程中,律师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我国的司法要进步,一定要多多放宽对律师调查取证的限制,这样才能更大程度的发挥律师的作用,促进司法的公正,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的进程。
7月18日,吴某某与19岁少女都某某的“决战”,刷爆了整个社交网络。随后接二连三的猛料,足以颠覆三观。直到7月18日中午,事件开始升级。在某娱乐平台对都某某的采访中曝出了更多细节。其中包括指称吴某某涉嫌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吴某某团队曾与
《民法典》对于借款合同的规定相较于旧法的重大变动集中体现在第六百七十九条和六百八十条,本文总结如下: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而非“生效”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不同范畴的问题。合同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立范畴,
近日,在吉林松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松原一住户想出售自己的房屋,没想到楼下住户却在自己的窗户上贴着“楼上漏水未解决”,“看房慎重”等字样,这多损呀。原来啊,是楼上经常漏水,楼下住户多次上门协商,楼上住户不仅不予理睬,而且竟然想在漏水问题未解决
裁判观点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的依据是相应行政法规,运用的归责原则具有特殊性,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交
近日,宁夏银川一外卖小哥因没给顾客倒垃圾而遭到了投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据外卖小哥回忆,自己当天在给这位女顾客送完外卖后,女顾客要求自己将垃圾给扔掉,外卖小哥认为自己并没有这样的义务,所以顺口回了一句:“我又不是给你倒垃圾的”,结果发现自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