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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合同纠纷律师: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2017-11-09 09:30 387人阅读

  青羊区合同纠纷律师: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在生活中遇到经济压力而要借款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找自己的亲朋好友来借,让自己能够更快的拿到金钱解决眼前面临的难关,而很多人对于借款的事宜并不是那么的清楚。

  一、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二、借款时未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私人间的借款需要约定用途吗?在私人间借款的时候也应该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比如打好欠条或是签订借款合同等,避免日后双方就借款事宜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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