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

如何认定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前罪作为一个新罪名而独立存在,其实际意义在一弥补后一罪在主观上限制过于严格的不足。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不论主观是否存在以牟利为目的,都将受到刑罚的处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还有疑问?立即问律师
15w+ 注册律师 · 24 小时服务 · 3 分钟响应
提交问题 律师解答 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
今日在线咨询10000条,今日在线解答25200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