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承租人向谁支付租金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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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的合同有效,就向第一次租房的人去支付,但是如果无效了就向出租房子的人去支付。

次承租人向谁支付租金

在现在的生活中,好多人都已经不在去做房子的奴婢了,好多人都会选择去租房子住,但是租房子有可能遇到转租的人出租的房子,像这样的情况对于一个房子第二次租的话,次租的人要向谁来支付房租那,当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第一种情形是,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是有相应的出租合同的,如果这个合同没有到期或者是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没有解除他们签订的出租房子的合同,同样如果次租房子的人知道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的合同还是有效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次租房子的人应该向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去支付相应的房租,但是,如果次租房子的人知道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的合同已经被解除,在法律的范围内已经是无效的合同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次租房子的人知情但是还像第一次租房的人支付相应的房租的情况下,国家的法律有两种处理的办法:

1、第一种是:次承租人在知法犯法的情况下已经是对出租房子的人构成了违约的事实,出租房子的人是有权利让次租房子的人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的,次租房子的人就要如实的去承担相应的责任。

2、第二种是:次承租人可以利用自己不知情的原因,去和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去要回当时的所支付的房租,在将所应该支付的房租交付给出租人,并交还所欠的利息费用。

(二)第二种情形是: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是有相应的出租合同的,如果这个合同到底到没到期或者是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到底有没有解除他们签订的出租房子的合同,次租人在完全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此承租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向第一次出租房子的人交付相应的房租的,这种情况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三)第三种情况是: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是有相应的出租合同的,如果这个合同已经到期或者是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已经解除他们签订的出租房子的合同,同样如果次租房子的人知道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既然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出租房子的人之间的合同已经是不受法律的保护的,那么就相当于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和次租房子的人之间签订的那份出租合同也随之无效了,那么他们之间的合同也应该是解除了的关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法律规定,次租房子的人应该直接向出租房子的人去支付相应的租房费用。但是如果这种情况下,次租房子的人还向第一次租房子的人去支付相应的租房费用的情况,此租房子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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