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X受雇于余X,在某油库基础工程担任带班组长。2021年6月9日,洪X与工友在工地集装箱内避雨,余X的另一雇员用挖机推倒集装箱致洪X受伤。洪X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及手术,诊断出多种伤情。随后,洪X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478,245元。此案件由浙江舟山毕罗春律师代理,毕罗春律师自2011年起在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执业。
毕罗春律师在接手案件后,凭借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深度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经历,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他清晰地举证事故经过、洪X的伤情以及所遭受的损失。在调解过程中,由于雇主雇员行为导致伤害这一事实明确,被告对事故责任无实质抗辩,毕罗春律师成功促成被告全额认赔。
为了保障洪X能顺利拿到赔偿款,毕罗春律师结合自身在企业风险控制方面积累的经验,巧妙设计了赔偿方案。他为原告争取到36万元赔偿,分两期支付,同时设置了逾期违约金72,000元及全额强制执行条款。这样的设计为原告争取到了强有力的履约保障。
在达成调解协议时,毕罗春律师还为双方约定了一次性了结事项,即被告按约履行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权利,避免了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最终,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果如下:被告余X赔偿原告洪X各项损失合计360,000元,2023年9月11日前支付200,000元,10月15日前支付160,000元;若逾期支付,被告另需支付违约金72,000元,原告有权就剩余未付款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按约履行后,双方就本案赔偿事项不再互相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767元由被告负担。毕罗春律师凭借其严谨、细致、专业的工作风格,以及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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