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3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非法手段或者他人的商业机密就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不仅会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极大地破坏整个市场竞争环境和竞争秩序。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 ( 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 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本条第 3 款之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二 )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 三 )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 220 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 四 ) 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5年11月23日发布)指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也是会有一定的商业秘密,如果有任何的公民或者企业利用非法手段窃取他人的商业机密后,不仅会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巨大的伤害,同时也是会给社会的治安和秩序造成危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5****2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7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1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48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业秘密·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80****293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277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8****285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何为商业秘密 什么是商业秘密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要想发展的更好,除了要有技术上面的进步之外,其实还需要对自身的商业秘密做出保护,如果出现商业秘密外泄,必然会导致企业利用遭受重大损失,而严重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导致企业破产倒闭。那究竟什么叫商业秘密呢?下文中,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要表现如下:(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47浏览 2024-10-28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 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 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491浏览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商业秘密侵犯的行为及处理
10w+浏览2023-09-18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指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哪些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商业秘密侵权的行为有:1、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6浏览 2024-09-23
侵犯商业秘密罪构成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客观要件 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象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 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 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 第四,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 (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 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 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453浏览
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10w+浏览2023-09-15
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有几种
常见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就包括了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等四种。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以下这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等。
3浏览 2025-02-23
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10w+浏览2023-09-08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什么?
常见的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就包括了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等四种。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要表现如下:(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9浏览 2024-09-16
侵犯商业秘密赔偿怎样计算,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损失的计算大致有以下几种: ⑴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权利人的损失往往是无法弥补的。在刑事审判中普遍认为这种损失应当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和权利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而且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不能仅仅以数额为标准,应当在重点考虑研制开发成本、利用周期、成熟程度、市场前景等直接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如竞争优势地位的丧失、商业信誉的下降等 ⑵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 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他人泄露为前提。对于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出卖收入加上买受人使用后的获利额为损失额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获得的利润为损失额。在计算侵权人所获得的利润时,不能简单地以销售额为获利额,也不能以已生产的产品总价款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一般情况下,以销售额乘以平均利润率为获利额较为妥当。 ⑶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 这是一种以正常许可使用的费用推定损失额的计算法,但并不意味着侵权人就此取得了该商业秘密的合法使用权。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这也不是简单地将商业秘密的自身价值等同于损失。商业秘密是无形财产,其与有形财产有重大区别。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同时,并没有排斥合法权利人的使用。况且,大多数情况下,侵权人实施盗窃等不法行为取得商业秘密后,不久就被发现、制止,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远远小于商业秘密自身的价值。
442浏览
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10w+浏览2023-09-03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包括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披露、使用等。
38浏览 2024-09-09
如何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都有哪几种行为
10w+浏览2023-09-16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业秘密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构成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80****924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529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8007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