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的强制措施做出的时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一个月以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ArticleTitle}

一、审查起诉阶段强制措施做出的时限是多久

一个月以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

综上所述,如果案件到达了起诉审查强制措施的阶段,那么检察院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作出是否进行起诉检察的决定,如果未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则将重新返到原调查公安局补足证据查清事实之后,再移交到检察院进行重新审核。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审查起诉阶段的强制措施做出的时限是多久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3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2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1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3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的朋友因为参与聚众赌博被拘留,在之前的一系列处理后,我的朋友被告知可能会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我想咨询一下,在法律上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有区别吗?执行阶段有哪些强制措施?
[律师回复] 执行阶段有的强制措施<br/> <br/>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br/>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br/>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br/>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br/>  <br/>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br/>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br/>  <br/>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br/>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br/>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br/>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br/>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br/>  <br/>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br/>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br/>  <br/>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br/>  <br/>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br/>  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br/>  <br/>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br/>  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br/>  <br/>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br/>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br/>  支付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支付迟延履行金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支付迟延履行金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br/>  <br/>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br/>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91浏览
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视具体的案件来确定,一般审查起诉期间的强制措施做出的时限为一个月,只要公安机关把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就需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遇到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是否还会采取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抓捕与否视具体情况。嫌疑人需遵守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境,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准时接受传唤,不得干扰证人,不得篡改或串供。违规可能导致逮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您好,我叔叔因为在公司因为跟别人在处理公司业务的时候跟别人发生冲突的,双方发生争执的,并且打架打伤别人的,审查起诉阶段强制措施的采取什么,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么
[律师回复]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强制措施做出的时限是多久<br/>一个月以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br/>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br/>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br/>2、综上所述,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 1月 1.5月 1月 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 6.5=8个月。<br/>3、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
1.5w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审查起诉阶段的强制措施做出的时限是多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34****782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52****624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172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