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校园暴力正当防卫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关于校园暴力并不能适用于正当防卫,因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暴力事件并不按照谁先动手来决定对错,是按照收到伤害的结果来判定责任的。而且,不管是正当防卫还是对方先动手,由于犯罪主体特殊,所以基本都不需要担刑事责任。
校园暴力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校园暴力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般是不需要的,在未成年暴力事件中,往往不是按照谁先对手,或者谁压迫谁来决定对错,绝对是以谁受到的伤害结果来辨别的,在检查机关判定责任方时,是以相互的赔偿对方的损失和伤害的,由于主体都是未成年人,所以基本上没有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对公民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人身安全与违法犯罪的行为做斗争行为的一种保护性规定,我国《刑法》中规定:“为了使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只有防卫过当时,才承担刑事责任。

二、14岁校园暴力怎么判刑呢?

新刑法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即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对自己实施的这八种严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得突破这一界限。

具体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尽管刑法也规定年满14周岁以上的孩子要为自己实施的一些暴行为承担适当的刑事责任,但是,基本上不会一板一眼的就按照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来量刑的,绝大多数的校园暴力的施暴者最终都被免去了刑事责任,就算追究刑事责任也是从轻判决的,所谓的正当防卫不适用于校园暴力案件。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2千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校园暴力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8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2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2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2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0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4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校园暴力防卫杀人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关于校园暴力法则有哪些 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批评、记过、劝退等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受相应惩处。《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当校园别人先打你时你怎么做到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应该符合四个条件: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正当防卫中,正当防卫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案情]2001年9月8日上午,黄某在市场卖梨时,朱某到其摊位上购买。朱某尝完梨后欲离开不买,黄某即上前向其索要吃梨款,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朱某和同行买菜的A等人与黄某发生缠打。在缠打过程中,黄某两次被打倒在地,后朱某又将黄某打倒在一卖农具的摊位上,黄某随手拿起一把草钩欲继续打斗,被摊主沈某夺下,其又从该摊位上拿起一把镰刀用力横扫,将朱某砍伤。后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黄某逃离现场并长期隐匿外地,直至2004年12月17日被抓获。[争议]本案在审理中,对被告人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意见一致,但对被告人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形成两种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黄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减轻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黄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正当防卫,但因被害人在起因上有过错,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评析]根据我国刑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五个条件:
(1)针对现实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具有防卫意识;
(4)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认定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但是,因为现实中“侵害行为”的来源不同、表现不同,所以,特殊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内容也不同。例如,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行为中原则上不成立正当防卫,但符合特殊条件的,也可能成立正当防卫。本案就是一起相互斗殴中进行防卫的情形。所谓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双方具有积极地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与行为,客观上也是侵犯对方权益的行为,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事态的发展,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但又不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相互斗殴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学理论,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此时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另外,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本案中,从被害人这方的情况看,虽然因A等人参与打斗而在斗殴中占有优势,但实施的行为仅为一般性徒手打斗,并未对黄某形成紧迫的威胁;黄某也未求饶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抵抗或逃跑,客观上被告人黄某确无明显伤情。第
二,互殴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理解。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在互殴中,因相互斗殴可能一直持续进行,所以此时不构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只有当互殴行为发生转化且合法权益正遭受严重威胁时,才能认定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实施正当防卫。本案中,从被告人的情况看,其以镰刀伤人并非是在猝不及防遭遇打击或逃跑后仍遭受侵害的紧急状态下被动应战,也不是在对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而严重威胁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而是在徒手打斗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仍不放弃殴斗所采取的行为。

三,互殴中“防卫意识”的认定。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时,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三次被打倒是客观事实,但仅据此不可认定其以锐器伤人系出于被迫防卫的目的。被告人一直未放弃殴斗,其先拿起草钩要打,被人夺下后又拿镰刀砍击,反映的是他想扭转斗殴劣势的意图,此时被告人的主观心态是报复伤人而非防御,是主动攻击而非被动的防卫。

四,互殴起因对正当防卫定性不产生影响。互殴中引起事端的行为人并非绝对没有正当防卫权,当引起争执或参与殴斗的一方撤出争执或殴斗,另一方继续加害于已撤出争执或殴斗的一方时,引起事端的一方完全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本案的起因,是被告人黄某与朱某等人因不能冷静处理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普通民事纠纷致矛盾升级,发生打斗。双方在主观上均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在客观上亦实施了针对对方的加害行为。虽然被害人朱某在起因上有过错,但现有证据证实双方只是一种互殴行为,并不是单方不法侵害行为。因此,在双方徒手打斗的过程中,被告人先后两次拿起锐器,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未成年校园暴力如何防范?
要防止未成年人之间的暴力事件再次上演,1、要从法律入手,加大对未成年人施暴者处罚力度,这点可借鉴美国。对于校园暴力行为,美国的处罚相当严厉,不仅开除学籍,还要交纳巨额保释金,还要面临6项重罪起诉,外加“终身监禁”的可能。而我国对于未成年人施暴者一般是批评教育或者回家反省,让未成年人施暴者有恃无恐。
10w+浏览
正当防卫中,正当防卫的定义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案情]2001年9月8日上午,黄某在市场卖梨时,朱某到其摊位上购买。朱某尝完梨后欲离开不买,黄某即上前向其索要吃梨款,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朱某和同行买菜的A等人与黄某发生缠打。在缠打过程中,黄某两次被打倒在地,后朱某又将黄某打倒在一卖农具的摊位上,黄某随手拿起一把草钩欲继续打斗,被摊主沈某夺下,其又从该摊位上拿起一把镰刀用力横扫,将朱某砍伤。后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黄某逃离现场并长期隐匿外地,直至2004年12月17日被抓获。[争议]本案在审理中,对被告人黄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意见一致,但对被告人的行为能否认定为正当防卫形成两种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黄某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应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减轻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黄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成立正当防卫,但因被害人在起因上有过错,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评析]根据我国刑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具备五个条件:
(1)针对现实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3)具有防卫意识;
(4)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是认定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但是,因为现实中“侵害行为”的来源不同、表现不同,所以,特殊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内容也不同。例如,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行为中原则上不成立正当防卫,但符合特殊条件的,也可能成立正当防卫。本案就是一起相互斗殴中进行防卫的情形。所谓相互斗殴,是指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由于斗殴双方具有积极地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与行为,客观上也是侵犯对方权益的行为,故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构成要件的,成立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事态的发展,也可能出现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互殴向“不法侵害”行为转化。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但又不泛指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相互斗殴因是双方以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进行相互攻击的行为,在正常的互殴中是一种相互侵害。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学理论,在相互斗殴中,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继续实行侵害,此时斗殴的性质已经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另外,在一般性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此时相互斗殴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互殴性质的转化行为,是互殴中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本案中,从被害人这方的情况看,虽然因A等人参与打斗而在斗殴中占有优势,但实施的行为仅为一般性徒手打斗,并未对黄某形成紧迫的威胁;黄某也未求饶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抵抗或逃跑,客观上被告人黄某确无明显伤情。第
二,互殴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理解。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使合法权益处于紧迫的被侵害或威胁之中,才使防卫行为成为保护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指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在互殴中,因相互斗殴可能一直持续进行,所以此时不构成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只有当互殴行为发生转化且合法权益正遭受严重威胁时,才能认定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实施正当防卫。本案中,从被告人的情况看,其以镰刀伤人并非是在猝不及防遭遇打击或逃跑后仍遭受侵害的紧急状态下被动应战,也不是在对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而严重威胁其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而是在徒手打斗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仍不放弃殴斗所采取的行为。

三,互殴中“防卫意识”的认定。正当防卫也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具有防卫意识时,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防卫意识包括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防卫认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志,是指防卫人出于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目的。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三次被打倒是客观事实,但仅据此不可认定其以锐器伤人系出于被迫防卫的目的。被告人一直未放弃殴斗,其先拿起草钩要打,被人夺下后又拿镰刀砍击,反映的是他想扭转斗殴劣势的意图,此时被告人的主观心态是报复伤人而非防御,是主动攻击而非被动的防卫。

四,互殴起因对正当防卫定性不产生影响。互殴中引起事端的行为人并非绝对没有正当防卫权,当引起争执或参与殴斗的一方撤出争执或殴斗,另一方继续加害于已撤出争执或殴斗的一方时,引起事端的一方完全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本案的起因,是被告人黄某与朱某等人因不能冷静处理在市场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普通民事纠纷致矛盾升级,发生打斗。双方在主观上均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在客观上亦实施了针对对方的加害行为。虽然被害人朱某在起因上有过错,但现有证据证实双方只是一种互殴行为,并不是单方不法侵害行为。因此,在双方徒手打斗的过程中,被告人先后两次拿起锐器,并…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校园暴力犯法吗?如何预防?
第一:根据伤害结果援引法律,一般的打架斗殴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被害人伤情达到轻伤级别,直接触犯《刑法》,公安局立案,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要加强网络环境的治理,这是推进青少年道德建设刻不容缓的任务。
7.9w浏览
我是名15岁的学生,我在的那所学校,经常有校园暴力发生。如果我正当防卫将人打死会怎么判刑啊?
[律师回复] 打架是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所以你想利用“缉恭光枷叱磺癸委含莲正当防卫”作为刑事责任的减免办法,那就不能让即将发生的事成为“打架事件”。如果再次在路上遭遇他们,并且他们有攻击你的趋向,你第一反应不能还击,需要“逃跑”,这一点非常重要,再呼救几声吸引路人的注意更好。“逃跑”到什么程度呢到有路人看到你在逃,他们在追,有可能成为你的证人即可。在他们持续追击的前提下,如果人数大于二人,并且持械,理论上你是有无限防卫权的,但是在实际的具体判定常有难度,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推荐对其伤害过重,比如致命或者严重致残。如果对方没有持械,那么你的反击限度就需要再小一些,绝对不能致命或者严重致残。最佳的限度是“使对方丧失继续对你进行伤害可能”,他们的四肢是相当理想的选择。比如折断对方的手指,是一种既能对对方造成极大的心理震撼,又没有过分伤害的不错选择,不过力度比较难以把握,如果没有一定的训练较难做到。在你制服对方,或者对方停止对你的攻击后,你不能继续追击,或者是再次对被制服人进行伤害。尽快报警,并且找到周围的证人,让其对整个过程给予作证。最好是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这是对正当防卫的较正确使用。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9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是名15岁的学生,我在的那所学校,经常有校园暴力发生。如果我正当防卫将人打死会怎么判刑啊?
[律师回复] 打架是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所以你想利用“缉恭光枷叱磺癸委含莲正当防卫”作为刑事责任的减免办法,那就不能让即将发生的事成为“打架事件”。如果再次在路上遭遇他们,并且他们有攻击你的趋向,你第一反应不能还击,需要“逃跑”,这一点非常重要,再呼救几声吸引路人的注意更好。“逃跑”到什么程度呢到有路人看到你在逃,他们在追,有可能成为你的证人即可。在他们持续追击的前提下,如果人数大于二人,并且持械,理论上你是有无限防卫权的,但是在实际的具体判定常有难度,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推荐对其伤害过重,比如致命或者严重致残。如果对方没有持械,那么你的反击限度就需要再小一些,绝对不能致命或者严重致残。最佳的限度是“使对方丧失继续对你进行伤害可能”,他们的四肢是相当理想的选择。比如折断对方的手指,是一种既能对对方造成极大的心理震撼,又没有过分伤害的不错选择,不过力度比较难以把握,如果没有一定的训练较难做到。在你制服对方,或者对方停止对你的攻击后,你不能继续追击,或者是再次对被制服人进行伤害。尽快报警,并且找到周围的证人,让其对整个过程给予作证。最好是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这是对正当防卫的较正确使用。
我是名15岁的学生,我在的那所学校,经常有校园暴力发生。如果我正当防卫将人打死会怎么判刑啊?
[律师回复] 打架是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所以你想利用“缉恭光枷叱磺癸委含莲正当防卫”作为刑事责任的减免办法,那就不能让即将发生的事成为“打架事件”。如果再次在路上遭遇他们,并且他们有攻击你的趋向,你第一反应不能还击,需要“逃跑”,这一点非常重要,再呼救几声吸引路人的注意更好。“逃跑”到什么程度呢到有路人看到你在逃,他们在追,有可能成为你的证人即可。在他们持续追击的前提下,如果人数大于二人,并且持械,理论上你是有无限防卫权的,但是在实际的具体判定常有难度,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推荐对其伤害过重,比如致命或者严重致残。如果对方没有持械,那么你的反击限度就需要再小一些,绝对不能致命或者严重致残。最佳的限度是“使对方丧失继续对你进行伤害可能”,他们的四肢是相当理想的选择。比如折断对方的手指,是一种既能对对方造成极大的心理震撼,又没有过分伤害的不错选择,不过力度比较难以把握,如果没有一定的训练较难做到。在你制服对方,或者对方停止对你的攻击后,你不能继续追击,或者是再次对被制服人进行伤害。尽快报警,并且找到周围的证人,让其对整个过程给予作证。最好是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这是对正当防卫的较正确使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学校教育 > 初中教育 > 校园暴力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