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秉承着婚姻自由的原则,靠着法律规则维持双方之间的婚姻羁绊并不是成立法律的原本意思。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和婚姻能不能继续走下去,能不能变成人们口中所说的幸福快乐美满的婚姻关系,主要的问题在于结婚的双方的意愿;再加上,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是在人身自由权的范围内,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两个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表意见,别人没有权利干涉。
当夫妻双方不愿意在生活在一的,法律不应该强制结婚双方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应该更看重两个人离婚之后的一些问题,最大限度保证两个人离婚,对无过错方和两人的子女的伤害降到最少。
怀孕期间能离婚吗
1、孕妇要离婚具有法律特殊性,我国的《婚姻法》中的条款明确规定且说明了这一点:“女方在怀孕的时候或者是生孩子后一年之内,男方不能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请求。
2、女方在这个期间向男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此事出现特殊情况,这时不得不考虑男方所说请求离婚的要求,不过这一条款不包含在前面的条款之中。这是根据国家所立的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乎法律权益的一个原则,是对在怀孕时候或者是生完孩子后一年内的妇女的一种特殊保护,也是对男方在孕妇怀孕和分娩后一年内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一个限制的规定。
简单来讲就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女方可以选择和男方商谈,协商成功双方可以选择和平协议离婚,然后规划好子女后续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和债务问题等等避免后续对双方生活有影响。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女方仍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需要女方提起法律诉讼,来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
孕妇在是可以在孕期内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解除婚姻关系是男方提出的,那么除了人民法院认定必须要受理男方提出的请求,否则南方在孕期内向女方提出离婚将不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