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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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的区别主要是出资人不同,责任承担不同,适用法律也完全不一样。在自然人企业当中,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企业原本就是独资企业的话,其实也不存在着所谓的股东,因为只有一个投资者,有其他股东就不是独资企业了。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

1、出资人不同:自然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

2、责任承担不同:在自然人企业中,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独资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一般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适用法律:自然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法人独资企业依据《公司法》设立,并受其调整。

二、股份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依法行使知情权。在这一点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权利行使方式没有差别。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在行使这一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稍有不同。

根据《公司法》第101条的规定,当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又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这里对中小股东的持股时间有个限制,即需连续持股90日以上。这是为了防止一些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采用临时购买的方式使其持股份额达到这一比例而作的规定。

3、提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小股东应当充分利用这一规定,行使提案权,以最大限度地为自己争取权利。

4、充分利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自己信任的董事。《公司法》第105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5、委托代人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第106条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6、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除《公司法》141条规定的情形外,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该种转让因其所持股份为记名或者无记名而有所不同。无记名股票只要在法定交易场所完成交付即可,记名股票则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履行完相关手续后才能发生转让的效力。

7、以自己的名义维护自己及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该权利时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不同在有二,一是有权提起诉讼请求的股东为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8、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该权利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没有差别,只不过在分配剩余财产时是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的。

独资公司也并不是不具备法人资格,可是,当事人也不能不清楚自己到底创办的是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和投资公司的条件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说创办独资公司之后的管理权是相对独立的,但所要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只能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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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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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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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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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讼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和第153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后者侵犯的是股东的利益.
(十)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解散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就可以注销从而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而股东就有权在公司注销前有权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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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2.股东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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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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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解散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就可以注销从而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而股东就有权在公司注销前有权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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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二、股东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六)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八)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讼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和第153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后者侵犯的是股东的利益. (十)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解散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就可以注销从而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而股东就有权在公司注销前有权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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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股东变自然人独资的手续是怎样的?
两个股东变自然人独资企业,需要先办理股权转让,然后去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两个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办理转让,等股权变为一人后,其带上股权协议、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材料,去工商局办新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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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律师来代为办理这样的一种股权的转让,毕竟专业人士来进行转让的话,都是非常的方便的,具体来说的话是需要和对方来签订这样的一种股权转让的合同,合同当中约定的有股权的具体的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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