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国,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长是多久
法律未对“长期劳动合同”时长作出明确界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时长,几个月到几十年都可能,无严格“长期”标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满足特定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违规等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可视为相对“长期”的合同。
三、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年限有法律规定吗
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年限分情况。一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无强制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应订立: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严重违规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我国,当我们探讨“长期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时,除了上述法定的订立情形,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依然可以解除合同。另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在薪资调整、福利待遇等方面是否会有不同,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如果您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权益保障等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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