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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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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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话通常情况下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便自己提起诉讼法院也根本就不会受理的。因为单纯的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同居关系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社会关系,人民法院不可能就解除同居关系问题进行审理的。
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一般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2、当事人如果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属于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平等地保护子女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处于同居关系当中的这些人都不能向法院起诉,关键还是要看向法院起诉的目的了,如果不是让法院判定解除同居关系,而是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或者同居期间所孕育的这个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法院还是会造成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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