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地包括哪些情况?

最新修订 | 2024-08-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犯罪预备地包括犯罪对象的侵害地、实施犯罪事实的发生地、转移犯罪对象的地点等,对于犯罪预备地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
犯罪预备地包括哪些情况?

一、犯罪预备地包括哪些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二、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

(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翻墙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

(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

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预备地的认定应当由公安机关经过合法的调查取证来进行认定,有关犯罪分子的犯罪预备情况,应当对照犯罪事实既遂的量刑标准来进行判罚处理,一般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免予处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犯罪预备地包括哪些情况?
一键咨询
  • 167****36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6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5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34****542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35****959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580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5、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6、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预备包括哪些情形
[律师回复] 对于犯罪预备包括哪些情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这是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br/>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br/>(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br/>(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br/>(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br/>(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象的物品,如爬窗用的梯子或绳索等;<br/>(5)用以掩护犯罪实施或者湮灭罪证的物品,如作案时戴的面罩、作案后灭迹用的化学药品等。犯罪工具本身危害性和复杂性可以反映出预备行为不同的危害程度。<br/>所谓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于犯罪的需要。<br/>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这类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br/>(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br/>(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爬楼入窗技术;<br/>(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br/>(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br/>(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br/>(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br/>(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追踪的计划,等等。
428浏览
犯罪预备形态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 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罪以及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 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404浏览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br/>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br/>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br/>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br/>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br/>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br/>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但对于个别预备犯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严重、危险性大的,也可以不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预备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则可以依据刑法的规定,免除处罚。
450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犯罪预备地包括哪些情况?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34****458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2****14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102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