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债务新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5
浏览10w+
冯晓辉律师
冯晓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0万+人
专家导读 婚姻债务新规定中,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是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实行共债共签的原则。并且,新规定中明确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不用确认应当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有了这些新规定,夫妻处理离婚债务的时候就可以少闹矛盾。
婚姻债务新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债务新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最高法对于夫妻债务‘新解释’确立的‘共债共签’基本原则和有关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对过去不妥当司法解释的根本性修正,具有积极的作用。

按照这个规定,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以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无需再进行举证。这也就是说,这个债务是否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往往要依靠法官来裁决。但法官的认定也应该是在当事人举证的基础上才能够进行判断,否则只是由法官自由裁量,必然会出现很多的问题。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程序中除了要分割财产,另一个重要事项就是处理债务。根据最高法的新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用个人名义举债,如果超过家庭实际正常开支,则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姻债务新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2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3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3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4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0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8****781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7****134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890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新规定
目前,我国《婚姻法》第41条中,主要对离婚债务清偿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本身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一般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在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再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新规定债务规定是什么
新出台的债务规范通常涉及诸多层面,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识别与界定标准得到了进一步的明晰化与严谨性提升。若其中一方在婚姻持续期中,以其个人身份为外,负担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那么此种情况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然而,债权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该项负债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的生产运营活动或源自于夫妻双方共同意志的表达。
17浏览 2024-09-29
新婚姻法债务
10w+浏览2024-10-16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1、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是共同债务。3、对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新婚姻法共同债务认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已经失效,《民法典》关于共同债务认定法律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予以清偿。
31浏览 2024-09-18
新婚姻法 债务
10w+浏览2024-10-17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夫妻双方债务新规定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浏览 2025-02-18
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br/>一、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了上述情形以外还应当根据分居的实际情况来区别对待。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此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可慎重考虑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双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身份关系而已。因此,此种情形下的夫妻一方债务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显然有失公允。<br/>二、分居后的债务怎么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种种原因两人分居两地,可是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需要具体区分分居期间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br/>(一)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的共同债务也是如此,主要表现为:<br/>1、购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开支,修建、购买、装修房屋,抚育子女,赡养父母,治疗疾病,参加教育学习等;<br/>2、共同从事投资实业或资本市场;<br/>3、虽然以个人名义从事投资或经营活动,但收益却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二)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分居期间在下列情况下,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但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br/>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br/>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br/>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5、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此,分居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属于个人债务的的,由夫或妻一方承担。
461浏览
新婚姻法债权债务
10w+浏览2024-11-18
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配规定
目前,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中,主要对离婚债务清偿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本身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那么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一般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在共同财产不够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再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转让有新规定了吗
债权债务转让有新的规定,即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6浏览 2025-02-07
新婚姻法债务债权
10w+浏览2024-10-10
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分割规定
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民法典一方债务新规定
《民法典》新规定: 夫妻可约定一方独自承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产生的债务,亦属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亦视为个人债务。
38浏览 2024-04-08
最新婚姻法2020离婚债务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最新婚姻法离婚债务怎么处理<br/>(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br/>(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br/>(三)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清偿的责任,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资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未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不得先行分割共同财产。<br/>(四)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因购置生活用品、修建或购置住房所负的债务,履行抚养教育和赡养义务、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br/>夫妻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br/>对离婚时夫妻一方提出的家庭共同债务,人民将审查其真实性,如涉嫌虚构,将依法不予认定。<br/>对于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比如,原先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一张“欠条”企图变成借贷关系;甚至直接找亲朋伪造欠条;自己股市中的钱说 是替他人炒股的资金。担心对方造假,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顾虑之一。有一定的诉讼规则,“造假”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得逞。 目前,理论界普遍的观点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br/>通常的作法是,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通常对债务不予实质审理,而是建议债权人另案。“造假”要面临鉴定、质证的考验,还要 面对婚姻法规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参与人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意诉讼权利与技巧,诉讼中对方“造假”问 题,可以防范和解决。<br/>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br/>1、《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br/>本条是夫妻共同债务判断的核心,下文中的司法解释及其他观点,均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br/>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br/>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br/>(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br/>(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br/>(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r/>(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br/>3、《婚姻法》解释<br/>(一)<br/>第十七条<br/>第一款第<br/>(一)项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br/>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br/>第三人。”<br/>4、《婚姻法》解释<br/>(二)第十八条“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r/>5、《婚姻法》解释<br/>(二)<br/>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br/>附:《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448浏览
最新婚姻法债权债务
10w+浏览2024-10-2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婚姻债务新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宿迁188****247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0****603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1842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