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赵慧律师
赵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900人
专家导读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行政诉讼法当中的第11条第1款以及第5项第6项公民法人认为申请行政机关来进行一定的执照的发放,但是没有得到行政机关的答复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一个行政不作为的起诉。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哪些?

一、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哪些?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三类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归为行政不作为案件。

显然,自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之日起,行政不作为诉讼即已经被作为一种与行政作为诉讼相对应的独立诉讼形态进入诉讼家族了。行政不作为的起诉、受理、裁判因为行政诉讼法的授权而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将行政不作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并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实现对行政不作为违法责任的追究,无疑是行政审判工作的重大发展,但同时,历经20年之久而未进行重大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在经过20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法治的突飞猛进,行政诉讼法已经明显落后于司法实践和时代的脚步了。总结过去近20年的司法实践和行政不作为诉讼经验,行政不作为诉讼的规定若要更加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从整体上进行纵深的推进,均需要得到来自立法的授权和法理的支持。

二、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

通过对近几年来我院审理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分析,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

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起诉行政不作为的这样一种行为的话,完全是可以的,只不过说他是有一定的法律的依据的,很多的人员,他们对于法律依据这个方面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一般情况下都是在行政诉讼法当中做出了一定的规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哪些?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3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3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行政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35****83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343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766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行政不作为的起诉依据都有哪些依据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三类行为提起的诉讼案件归为行政不作为案件。
10w+浏览
行政类
哪些证据无法作为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案件司法诉讼期间,被告可自主收集的证据,包括合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被告如有违法剥夺申述、辩护或听证权益的行为,由此产生的证据;以及司法程序中被行政方拒用的原告或第三方证据。
39浏览 2024-06-25
行政法规作为判决依据
10w+浏览2024-10-17
对行政不作为起诉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对行政不作为起诉的法律依据主要有:《行政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说明了公民在办理相关行政事项时,如果行政机关不予处理或者不积极进行处理的,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该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
10w+浏览
行政类
什么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
3浏览 2024-09-26
行政不作为起诉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0w+浏览2024-02-26
法院判决能作为行政依据么
法院的判决当然可以作为行政依据,比如公民、法人或者相关组织拒绝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是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的,如果没有强制措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书的情况下,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公民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11浏览 2024-09-13
行政规章能否作为裁决依据
10w+浏览2023-09-20
行政规章能否作为裁决依据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规章能否作为裁决依据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行政类
行政证据能否作为刑事证据?
行政证据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但需要是经过合法手段获取的证据才是有效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8浏览 2024-09-08
我们公司因为排放了污水,现在被水利部门给行政处罚了,水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呢?
[律师回复] <br/>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br/>2、《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在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建设与水工程无关的建筑物”;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一项、建设与水工程无关的建筑物的,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至元处以罚款。”<br/>三、违法行为:在河、湖、水库管理范围内擅自爆破、打井、挖沙、取土。<br/>处罚种类:罚款<br/>法律依据:<br/>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项、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br/>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在水库、闸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以及河道、湖泊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br/>3、《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在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第四项、擅自爆破、采石、挖沙、取土、打井、采伐林木;”<br/>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第四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处以罚款:擅自爆破、打井的,处工程造价倍的罚款;擅自采石、挖沙、取土的,处价值倍的罚款;擅自采伐林木的,按本市林木资源保护管理法规处理。”<br/>4、《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四项、擅自爆破、打井的,处工程造价倍的罚款;擅自挖沙、取土的,处价值倍的罚款。”<br/>四、违法行为:毁损水利工程、水工水文观测设施。<br/>处罚种类:罚款<br/>法律依据:<br/>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一项、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br/>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项、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br/>4、《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在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毁损水利工程、水工水文观测设施及通讯、照明、交通等附属设备。”<br/>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情节显著轻微的,除令其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外,并处以损失金额倍以下的罚款。”<br/>5、《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五项、毁损水利工程、水工水文观测设施及通讯、照明、滨河道路等附属设备、设施的,处以损失金额倍以下的罚款。”<br/>五、违法行为:毁损水利工程、水工水文观测、通讯、照明、滨河道路等附属设备、设施。<br/>处罚种类:罚款<br/>法律依据:<br/>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破坏、侵占、毁损堤防、水闸、护岸、抽水站、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项(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水工程建筑物,损毁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br/>3、《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在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毁损水利工程、水工水文观测设施及通讯、照明、交通等附属设备。”<br/>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项,情节显著轻微的,除令其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外,并处以损失金额倍以下的罚款。”<br/>4、《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第五项、毁损水利工程、水工水文观测设施及通讯、照明、滨河道路等附属设备、设施的,处以损失金额倍以下的罚款。”
316浏览
工资单可以作为起诉依据吗
10w+浏览2023-09-06
行政不作为起诉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的具体诉讼时效是要在不作为的两年内提出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在日常中发现了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的公职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来进行,而是采取不予答复或者拖延履行的方式后也是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范畴,那么当事人也是可以在提起诉讼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w+浏览
行政类
遗弃行为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依据
民法典规定遗弃致婚姻破裂可作为离婚依据。夫妻一方有权申请调解或直接诉讼。法院审理时优先调解,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对遗弃行为,调解无效即判离婚。
30浏览 2024-06-20
我姐姐准备申请行政复议去了,但是对于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不知道,作为行政复议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br/>一、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作为行政复议的依据<br/>二、行政复议范围<br/>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br/>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br/>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br/>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br/>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br/>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br/>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br/>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br/>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br/>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br/>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br/>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br/>三、行政复议期限<br/>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3浏览
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依据有哪些?
10w+浏览2024-02-21
律图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起诉行政不作为的依据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8****460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56****507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1709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