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转移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91人
专家导读 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中了解到,管辖权转移的情形主要分为了两种。1、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具体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2、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但是,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管辖权转移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一、管辖权转移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管辖权转移的情形有两种:

(一)向上转移向上转移,是指管辖权从下级法院转至上级法院。向上转移有两种情况:一是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由自己审理更为合适时,有权决定把案件调上来自己审理;二是下级法院认为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时,报请上级法院审理。在第一种情况下,上级法院作出决定后管辖权即发生转移;在第二种情况下,必须经过上级法院同意后管辖权才能发生转移。

(二)向下转移向下转移,是指上级法院将自己管辖的一审案件交给下级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上级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本院的第一审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级别管辖异议规定》第5条规定,对于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不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交其审理。

二、管辖权转移的条件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管辖权转移是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了移位,这是为了使级别管辖有一定的柔性,以更好地适应复杂的案件情况。与移送管辖相比,管辖权的转移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但是移送管辖却不需要经过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移送管辖一般发生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而管辖权的转移则发生于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6k字,预估阅读时间6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管辖权转移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6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24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6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诉讼管辖·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34****265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779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8****734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移送管辖的特殊情形具体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不服劳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人民法院。2、当事人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同一法律事实而发生纠纷,以不同诉讼请求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法院起诉的,后立案法院在得知有关法院先立案的情况后,应当在7日内裁定将案件移送先立案的法院合并审理。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具体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34浏览 2025-02-15
你好,我朋友跟我说他公司准备派他出差一段时间,然后就想咨询一下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方式是啥?
[律师回复]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br/>(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br/>(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br/>(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br/>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一、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373浏览
移送管辖的情形
10w+浏览2024-11-01
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具体是什么
检察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的区别是实质上的区别,指定管辖的实质是上级人民法院在友特殊情况下友权力变更管辖的法院,移送管辖是地方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发现对案件没有管辖权,那么就会将案件移送给友管辖权的法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刑事诉讼法管辖转移方面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转移管辖的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即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47浏览 2024-09-09
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
10w+浏览2024-11-26
管辖权异议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管辖的。2、被告认为受诉法院违反地域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其他地方法院管辖的。3、被告认为受诉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的。4、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你好,我朋友一时冲动违法了,现在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家里人为他也是四处跑关系,请问对移送管辖裁定上诉状,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移送管辖的条件:<br/>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br/>(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br/>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br/>(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br/>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br/>(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br/>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br/>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142浏览
刑事移送管辖的情形
10w+浏览2024-11-10
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具体的条件有哪些?
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具体的条件: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法院无管辖权、移送法院有管辖权,只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移送管辖的具体程序来办理移送管辖处理,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认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什么?
10w+浏览2024-03-03
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
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不利于各级别的有关部门进行案件的交接,对于权益的认定以及管辖存在错误,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的应对,尽量保障程序上的合理化,减少管辖权的混乱,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存在难度。
10w+浏览
行政类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情形
10w+浏览2024-10-21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管辖权转移的情形具体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78****250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8****31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493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