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离婚是否可以分对方继承的财产,关键要看对方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继承了财产,并且被继承人也没有在遗嘱中明确只归其一人所有的,那么这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
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是对方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也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吗

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除了要被继承人死亡这一基础事实外,实际上还应附有条件,即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权时,当然产生溯及力,溯及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就是:直接导致继承权丧失。

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与一般财产权不同的是,继承权与继承人的人参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而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权利优先于一般财产权。相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来说,有人身性质的继承权比较特殊,作为特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是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与配偶无关。配偶没有继承对方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在法律上配偶也不享有对此财产的请求权。没有财产请求权,自然也谈不上一方放弃继承权是对另一方权益的侵害。夫妻一方放弃遗产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

继承是合法取得死者财产的一种方式。不过对于夫妻而言,在婚内一方如果需要继承遗产的话,通常情况下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被继承人有订立遗嘱,专门说明了遗产由夫妻中的一方来继承的话,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婚内继承了财产,也只能按个人财产来处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3千字,阅读时间约12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6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7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6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53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8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3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继承房产离婚时是否被分割
离婚是否可以分对方继承的财产,关键要看对方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继承了财产,并且被继承人也没有在遗嘱中明确只归其一人所有的,那么这样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祖产如何继承分割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祖产如何继承分割继承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知道你说的祖产都包括哪些内容,我按房屋的继承来展开说说,房屋遗产在继承上,跟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并无区别,也是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区别的是,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而遗产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关于遗产继承后的分割问题: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提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三,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四,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继承房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涉及到继承房产分割诉讼时效一般是在两年之内,从继承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进行起诉的话,那么就不能够再起诉了。如果在20年之内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话,20年之后就不能够再进行起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被继承人去世遗产房继承怎样分割
在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遗产房继承的分割方案包括折价补偿和共有方法两种分割方式,类似于折价补偿,就是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经过协商后,比如有子女占有房子的产权,然后按照房子的价格对其他继承人折价补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产继承分割如何处理?
就遗产房屋作出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进行折价补偿,也就是一方取得遗产房的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的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作出补偿。另一种就是由继承人共有房屋,此时各个继承人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遗产房的所有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朋友的父亲先于祖父祖母去世,祖父祖母留下的财产该由谁继承,是朋友父亲的儿子还是父亲的兄弟,论遗产继承分割原则,遗嘱继承条约
[律师回复] 论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法律规定,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由于我国的《继承法》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二、适用条件
公民去世以后,遗留有财产(股票、基金、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其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5、 死者的婚姻证明;
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5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产继承法院如何分割?
就遗产房屋作出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分割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进行折价补偿,也就是一方取得遗产房的所有权,但同时需要对其他的继承人按照他们的继承份额作出补偿。另一种就是由继承人共有房屋,此时各个继承人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遗产房的所有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分割遗产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不知道你说的祖产都包括哪些内容,我按房屋的继承来展开说说,房屋遗产在继承上,跟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并无区别,也是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区别的是,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而遗产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  
二,关于遗产继承后的分割问题: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提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  
三,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公证书以及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四,继承开始后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3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产继承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3.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1)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2)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继承的房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