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09
浏览10w+
梁兴律师
梁兴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04人
专家导读 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即继子女不能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一、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积极条件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2、消极条件

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相对丧失。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

根据规定,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话,那么相互可以做为对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要注意,若是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那必然是不能继承对方遗产的。另外,从继承法的若干问题意见中了解到,继子女及时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同时也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7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3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7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4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遗产继承·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即符合继承权的积极条件: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
19浏览 2025-02-23
请问继子女的继承条件
10w+浏览2023-09-11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即继子女不能有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的条件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有以下条件可以认为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1、在子女还未成年前,继父母在生活上、教育上、金钱上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付出。比如提供继子女完成学业所需的费用,给孩子提供上学所需的生活费,买衣服、日用品等等。2、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同样在生活上、金钱上等方面做出了付出。
23浏览 2024-09-19
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
10w+浏览2024-05-08
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1、在子女还未成年前,继父母在生活上、教育上、金钱上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付出。比如提供继子女完成学业所需的费用,给孩子提供上学所需的生活费,买衣服、日用品等等。2、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同样在生活上、金钱上等方面做出了付出。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子女继承条件是什么
子女继承须遵循要求规定:被继承人已过世,包括自然死亡和法院宣告死亡;被继承人有合法遗产;子女无丧失继承权的恶劣行为;继承方式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合法有效遗嘱应按遗嘱分配遗产。
8浏览 2024-09-22
独生子女继承条例
10w+浏览2023-09-18
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是怎样的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本身就是通过婚姻关系而建立的这样一种关系,双方如果想要互相继承彼此的遗产,那么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的继承条件就包括了积极条件、消极条件两种,主要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抚养、照顾、教育的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2、消极条件。法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具体包括:(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2浏览 2024-09-22
在承包期间, 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可否继承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我国《民法通则》<br/>第八十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荒地、果园、茶园、桑园等)、山岭、草原、滩涂,水面及集体所有的畜禽、水利设施、农机具等,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br/>第一顺序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br/>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br/>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见,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如其继承人有履行能力,可以继续承包。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物。
350浏览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继子女的继承权
10w+浏览2023-09-11
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
继父母子女之间其实是因为婚姻关系而建立的一种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在建立这种关系的时候,可能继子女还小,这个时候就需要继父母同继子女的亲生父母一起抚养。但如果此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的话,那么就不需要继父母在抚养了。那么之后继子女能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呢,继子女有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子女的继承权条件有哪些
子女享有正当继承权需符合条件:应是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去世时子女应存活,否则由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子女不得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如谋杀被继承人、杀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等。
10浏览 2024-10-23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继承
[律师回复] <br/>一、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br/>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br/>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r/>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br/>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br/>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br/>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能否继承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br/>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自愿情况下全部放弃又不是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那么遗产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24浏览
继承子女的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10w+浏览2023-09-1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子女的继承条件有哪些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80****691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516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859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