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回避制度,对于符合回避条件的人员,是需要按照回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回避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应该由负责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院长作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回避制度的适用人员有哪些?

(一)审判人员: 《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

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

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

(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司法警察。

以上就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到回避的相关情况,对于回避的具体处理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案件事实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由法院根据实际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一键咨询
  • 138****41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3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诉讼·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由谁决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52****709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81****633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953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