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必须填写的法律文书。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纠纷作出判断和处理的一种保护自我权利的方式。其所作出的仲裁决定具有独立的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诉人基本情况;
2、被诉人;
3、申诉内容;
4、承办人处理意见等。
二、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是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手段,如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提出申诉,上级仲裁部门工作人员接到申诉材料后登记,出具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在上面详细记载当事人信息、申诉的内容,并填写上承办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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