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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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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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意外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有以下4种: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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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 1. 残疾赔偿,根据伤害程度按比例支付保险金,不超过死亡保险金;2. 死亡给付,全额支付保险金;3. 医疗费用承担,视情况而定,有最高限额;4. 住院补贴,支付停工保险金。 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死亡或支付医疗费用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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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1. 残疾赔偿,根据伤害程度按比例支付保险金,不超过死亡保险金;2. 死亡给付,全额支付保险金;3. 医疗费用承担,视情况而定,有最高限额;4. 住院补贴,支付停工保险金。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死亡或支付医疗费用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经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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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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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他杀不属于保险里的意外死亡范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所谓意外死亡是指猛烈的、意外的、可以看得见的受伤原因造成被保险人死亡。首先,判定该伤害是否是外来的,也就是说该伤害是否被保险人本意,需要说明的是,疾病不属于意外。例如刚才提到的游泳溺水致死属于意外伤害,但是如果在游泳时突发了心脏病,这就不属于意外伤害,因为疾病是人本身固有的,它不属于意外死亡的保险范围。第二要判定该伤害是否剧烈,要造成机能丧失、残缺、机能障碍等伤害才算是意外事故。第三要看伤害是否明显,第四则要看伤害是否突然。它具有灵活的特点。保险金额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经过协商决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灵活,投保的手续也很简单。第二,保费低廉。人身意外死亡保险不具有储蓄的功能,保险期终止(一般保到65岁)未发生死亡事故的保险公司是不退还保险费的。第三,投保简单。被保险人只需提供简单的个人信息,付款方式,受益人情况等,就可以投保了。意外死亡保险范围有哪些意外死亡险主要针对三方面的保障内容。一是,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二是,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三是,因意外导致的误工损失(津贴)。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是意外险的基本保障内容,后两者通常会单独或共同搭配在前者之上,从而形成五花八门的意外保险商品。一年期航意险:对于“空中飞人”们来说,建议买一年期的航意险。投保一年期的航意险后,可保一年内的航空意外,不限乘坐飞机的次数,而且一年期航意险的保费一般位于40元-60元之间,保额则介乎于45万-50万,可谓省钱省时。交通意外险:对于除了坐飞机之外,还要经常搭乘其它交通工具出行的人来说,就应该选择交通工具综合意外保险。这类保险覆盖面广,不仅保障航空意外,还可以涵盖轮船、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意外保障。一年期交通意外险的价格通常为50-300元,保额为20万-100万,因为保障的交通工具多,所以性价比较高。旅游意外险:对于一年当中偶尔因为探亲或者旅游外出的人来说,买一份短期旅游意外险是非常实惠的。这类保险的保障期限一般在7-14天,价格很便宜,只要15-30元,保障范围可以自主选择,一般包括航空意外险(保额40万-60万),其它交通工具(保额5万-30万)等。附加意外险:目前市场上,部分保险公司的寿险和养老型产品,可以附加意外险保障,这些附加险可以针对不同交通工具,赔付比例相差也比较大,一般附加的航空意外伤害,可以获得10到40倍基本保额的保险保障。所以对于经常打“飞的”的人,也可以在投保寿险或者养老险时附加一份航意险。购买意外险要注意的细节:<br/>1.所购买保险的生效日期。一般的保险在购买的次日凌晨生效,也有一些保险的生效时间要推后3天至7天。消费者应该在出行之前提前几天购买保险,以免无法及时享有保障。<br/>2.有些高危地区、高危行业和高危活动并不在保险公司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消费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除外责任,或者向保险公司做详细的咨询。<br/>3.购买保险的相关资料、票据和发生事故后的证明、票据等应妥善保管,以方便后续理赔。购买意外死亡险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定,不同人群意外险的保障额度以及保障内容都有所不同。意外死亡保险范围意外死亡如何理赔无论是购买哪种保险,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首先要做的就是通知保险公司。对于意外身故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更要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对于一些需要及时固定、却因未报案而未固定的证据一旦灭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被保险人面临的损失就可能更大。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发生身故,理赔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br/>①身故保险金给付申请书,此申请书应由受益人填写并签名;<br/>②如受益人为2人以上,应由受益人共同签名;<br/>③如受益人未满18岁,应由受益人法定监护人共同签名;<br/>④如未指定受益人,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br/>⑤如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未指定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如受益人后于被保险死亡,则由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名,并须出具受益人死亡证明;<br/>⑥保单、理赔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受益人身份证明(必要时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户口注销原件、火化证原件、医院死亡通知书、病情诊断证明书、病理报告单和相应检查报告单。意外死亡还需提供的证明有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证明、工伤证明、派出所证明、证人证明)等。将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核查后会下发死亡赔偿金。只要被保险人在事前做足准备工作,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绝不是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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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身故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残疾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伤残等级按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赔偿通常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医疗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比例报销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或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住院津贴。若是对借钱起诉流程和费用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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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br/>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br/>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以上。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br/>三、高血压病111期。<br/>四、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   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时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如渗出性胸膜炎、脓胸、外伤性血气胸、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等。<br/>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br/>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等。<br/>七、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等。颅内器质疾病,如颅内肿瘤、脑脓肿、森林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严重颅脑外伤等。<br/>八、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治疗无效、生活不能自理者。<br/>九、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br/>十、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者。十<br/>一、胶原性疾病造成脏器功能障碍,治疗无效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结节性多发动脉炎等。十<br/>二、内分泌腺疾病,难以治愈者,达到丧失劳动能力者,如脑垂体瘤、肢端肥大症、尿崩症、柯兴氏综合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甲状旁腺机能减退症。  十<br/>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者。十<br/>四、寄生虫病侵犯肺、脑、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继发性损害,生活不能自理者。寄生虫病包括囊虫病、肺吸虫病、中华分枝睾吸虫病、丝虫病、血吸虫病等。十<br/>五、心、肝等重要脏器损伤或遗有严重功能障碍,各种重要脏器手术治疗后,遗有严重功能障碍、丧失劳动能力者。十<br/>六、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如重度粘连性肠梗阻,反复发作,不宜治愈者。十<br/>七、肺、肾、肾上腺等器官一侧切除,对侧仍有病变或有明显功能障碍者。十<br/>八、严重骨盆骨折合并尿道损伤,经治后在骨关节遗有运动功能障碍,或遗有尿道狭窄和尿路感染久治不愈者。十<br/>九、脑、脊髓外伤治疗后遗有痴呆、失语(包括严重语言不清),截瘫或一个肢体功能丧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难以恢复者。二<br/>十、双上肢、双下肢、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因伤、病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复者。截肢指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   失去功能指肢体强直、畸型、肌肉萎缩、上肢必须达到手不能提物,下肢必须达到足不能持重。二十<br/>一、双手完全失去功能或伤病致双手手指缺损六个以上者。且六个缺损的手指中有半数以上在指掌关节处离断,必须包括双拇指全失。二十<br/>二、两个以上主要关节(指肩、膝、肘髋)因伤病发生强直畸形,经治疗不见好转、相当于双下肢或双上肢或一个上肢和一个下肢丧失功能的程度,脊柱功能完全丧失者。二十<br/>三、各种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二十<br/>四、其他各类肿瘤,严重影响肌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或者全身状态不佳、肿瘤过大、肿瘤和主要脏器有严重粘连等原因而不能手术治疗或有严重后遗症。其他各类肿瘤系指各种良性肿瘤或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不能进行彻底治疗的甲状腺瘤、胸腺瘤、支气管囊肿、纵膈肿瘤等肿瘤压迫推移脏器,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 严重的后遗症和癫痫、偏瘫、截瘫、胃痿、尿痿等。二十<br/>五、伤病后所致的双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两眼视力均为一米内指数)。内耳伤、病所致的平衡失调,经治疗不能恢复者。二十<br/>六、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有语言不清、严重咀嚼障碍,两者同时存在者。二十<br/>七、经专科防治机构(省、市职业病防治院所)确定的<br/>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种职业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职业病治疗后,遗有肢体瘫痪、癫痫、失语、痴呆、失明、精神病等,职业性放射线病所致主要脏器有严重损伤者。 职业性中毒,系指在生产条件下,接触工农业毒物而引起的一种职业性疾病。二十<br/>八、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各项疾病程度。二十<br/>九、艾滋反应阳性者。三<br/>十、其他需保外就医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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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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