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辩护阶段有哪几个?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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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辩护分为四个阶段,它们分别是: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死刑复核阶段。这四个阶段都会有一定的时长规定,出现极个别的情况,需要向检察院申请延长时长,如果检察院没有通过,时长不能延长。
律师辩护阶段有哪几个?

一、律师辩护阶段有哪几个

(一)、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刑事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二至三个月内侦查终结

(二)、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三)、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特殊的可再延长三个月。进入二审的一般在两个月内审结。

(四)、死刑复核阶段,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这个期限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有的案件很快,但是也得几个月。有的案件很慢,半年可能也没消息。

二、刑事辩护的技巧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湛江走私案中,副市长杨衢青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本该判死刑,法院考虑其“并非走私货主”,乃轻判其死缓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我们评价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将主犯分成“严重的主犯”、“一般的主犯”、“次要的主犯”等三种情形,量刑拉开了档次。其他案件对从犯按排名顺序拉开量刑档次,也不在少数,实际上是将从犯分成了“严重的从犯”“一般的从犯”“次要的从犯”等多种情形。这也是刑事案件中,为何常出现主犯之间量刑不同、从犯之间量刑也不同的原因。

7、可免牢狱之苦的酌定情节。只要被告不会继续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量刑时可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缓刑;对于《刑法》分则条款有管制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管制刑。

律师辩护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提出有利案件的证据以及理由,说明被辩护对象的无罪、轻罪以及减轻、免除处罚的一种诉讼活动。律师辩护的四个阶段分别是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死刑复核阶段,在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并应当认真听取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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